遊樂業事故 救護人員須6分鐘內到
2015/10/12 10:15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2日電)八仙塵爆造成嚴重傷亡。交通部日前公告新的規範,遊樂業特定活動要有安全管理計畫,救護人員必須能在4至6分鐘內抵達。
交通部7日公告「觀光遊樂業舉辦應報經核准特定活動之檢附安全管理計畫內容」,11月15日起生效。
八仙塵爆發生時,主辦單位的緊急救護應變凌亂,遭到批評。
根據新規定,業者提出的緊急救護規範,須由衛生機關審核通過,要有負責人負責緊急救護方案的擬定與執行,並有通訊設備作為應變通訊使用。
現場事故處理設置原則,以事故發生後4分鐘至6分鐘內,救護人員、救護設備等能抵達或投入事故現場處理,讓事故發生時,能在瞬間30分內淨空疏散事故病患。
另依活動屬性風險進行評估,訂出於消防機關救護人員尚未到達前之救護相關計畫措施,包含外部救護人員支援規劃;同時需設置活動時所需的救護人員,包括醫師、護理人員、救護技術員與救護車準備,還要規劃救護站設置地點、數量及所需裝備。
其他救護方案還包括:傷病患緊急救護與後送管制措施、直升機起降地點規劃管理及起降場所淨空、指定鄰近合約醫院。
新管理規範是訂在「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業者若違規,依目前的「發展觀光條例」,罰金是新台幣1至5萬元。觀光局9月時已說明,擬修法將罰則調高9倍。10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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