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7月房屋稅870億元創紀錄 預算提前達標
(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24日電)財政部今天指出,今年前7月房屋稅實徵870億元,刷新歷年全年紀錄並提前達成預算目標,主因包含部分縣市調升稅基、實施囤房稅率等;同時,今年非自住用房屋69萬戶、年增2.8%,為民國109年以來首次正成長。
房屋稅是地方縣市重要稅收來源之一,各地方政府會根據房屋標準單價、折舊率、地段率等指標,評定「房屋現值」,即房屋稅的稅基,並乘以稅率課徵;稅率則依房屋使用方式不同(自住或出租等)而有所差異,由地方政府自行訂定。
囤房稅小百科
政院2023年7月6日通過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重點有3項:(財政部研議房屋稅條例修法,行政院會通過後再送立法院審議,若順利三讀,預計2024年7月實施新制,2025年5月正式開徵)
- 將「縣市歸戶」調整為「全國歸戶」,讓分散囤房者無所遁形。
- 法定稅率從1.5%至3.6%整體調升為2%至4.8%,但特定房屋除外。
- 過去法規規範為地方政府「可」訂定差別稅率,未來則為「應」訂定差別稅率,等同全國各縣市都須推動囤房稅率。
2014年修正房屋稅條例
- 本人、配偶、直系親屬實際居住的自住房屋,稅率維持1.2%,但全國僅限3戶;3戶自住房屋以外的非自住房屋稅率(也就是持有第4戶以上的房屋),稅率則提高至1.5至3.6%,由地方政府依各自需求,訂定固定稅率或根據囤房數訂定差別稅率。
- 觀察各地方政府囤房稅的實施情形:共17個縣市對非自住房屋稅率都維持在最低稅率1.5%,僅4縣市提高。
桃園市:非自住房屋固定稅率2.4%
台北市:持有第2戶非自住房屋稅率2.4%,第3戶以上稅率3.6%
連江縣:持有第2戶非自住房屋稅率1.6%,第3戶以上2%
宜蘭縣:持有2戶以下非自住房屋稅率1.5%,持有3至7戶稅率2%,持有8戶以上稅率採最高3.6%課徵
就應稅房屋使用別觀察,財政部統計處表示,近5年以「住家用」占約8成7最高,「營業用」占比不及1成;住家用又分為「自住」(限3戶)、「非自住」,向來以自住為大宗。
財政部統計處指出,今年自住或公益出租用(稅率均1.2%)房屋數為686萬戶,占總應稅戶數的78.6%。非自住用(稅率1.5%起跳)69萬戶,年增2.8%,為民國109年以來首次正成長,其中以桃園市、高雄市、台南市增加較多。
財政部統計,檢視今年六都非自住房屋戶數,新北市13萬5418戶最多、年增2%;台中市10萬5805戶、年增1.9%;台北市9萬2618戶、年增0.76%;高雄市8萬3780戶、年增4.4%;桃園市6萬9593戶、年增8.2%;台南市4萬3350戶、年增5.5%。
此外,財政部統計處說明,房屋建造材料是評定房屋單價的重要依據,縣市間各構造別的標準單價規定雖不盡相同,但皆以鋼骨造、鋼筋造的價值較高。
財政部統計處表示,今年6月底全國1106萬戶房屋稅籍中,因鋼筋造工法歷史悠久,技術相對純熟,占65.3%最多,主要集中在六都,合計占7成9。
比較今年與108年各構造件數的增幅,財政部統計處指出,全國以鋼骨造增加16.7%最多,鋼筋造也成長6.8%,顯示耐震、隔音材質漸受重視,成為市場主流。
相對而言,木造、土磚造及竹造等老式建材房屋逐漸減少,其中台北市更因房屋改建、都市更新等因素,木造、竹造房屋件數減幅達雙位數,分別為16.8%、11.9%。(編輯:張均懋)11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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