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對台版晶片法樂觀其成 待進一步了解配套措施
(中央社記者鍾榮峰台北7日電)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2及第72條條文今天上午三讀通過,關鍵產業研發費25%可抵減營利事業所得稅。封測大廠日月光和被動元件大廠國巨均表示樂觀其成,待進一步了解法規細節及配套措施。
晶圓代工龍頭台積電將於12日舉行法人說明會,目前處於法說會前緘默期,截至記者截稿為止,台積電並未回覆。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修訂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2及第72條條文,未來半導體、5G、電動車等技術創新且居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公司,研發費用的25%及購置先進製程全新機器等支出的5%,皆可抵減當年營所稅。
行政院會在去年11月17日通過修訂俗稱「台版晶片法」的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2及第72條條文修正草案,提供史上最高研發及設備投資抵減,立法院會今天完成三讀程序,均照行政院版本通過。
封測大廠日月光半導體向中央社記者表示,歡迎政府對台灣重點產業在稅制上提出與時俱進的修法,業界樂觀其成,實質影響有待法規細節及配套措施。
被動元件大廠國巨向記者也表示樂觀其成,將進一步研究相關條例的適用性。
不具名產業人士分析,台版晶片法三讀通過後,業界關注焦點在於法規細節及配套措施,例如「先進製程」的定義,攸關設備支出是否可符合抵減資格;此外,如何認定具有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公司,也牽動廠商是否符合抵減身分。
經濟部今天表示,將於6個月內,參考國內外狀況與蒐集產官學研意見完成子法訂定,在子法中明定申請流程、申請期限、審查機制及書表文件等。
台積電去年12月底在南科舉行3奈米量產暨擴廠典禮,南科晶圓18廠是台積電生產5奈米及3奈米製程技術的超大晶圓廠,已進入第8期擴廠,晶圓18廠總投資金額達新台幣1.86兆元。
根據台積電規劃,未來隨著3奈米比重攀升,加計目前主力的5奈米製程,南科將成為台積電的營運重鎮。
為取得北、中、南平衡發展,台積電計畫在竹科寶山用地第2期擴建計畫中設置2奈米廠晶圓20廠,目前已展開整地作業,2奈米預計2025年量產。若竹科用地不足,台積電將在台中擴建2奈米產能。(編輯:張良知)11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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