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經部加強查緝中製太陽能模組洗產地 最重廢止執照

2022/6/18 14:37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18日電)為防止中國製太陽光電模組透過東南亞洗產地進口傾銷台灣,經濟部今天表示,將偕同海關加強查緝,並規範進口模組應檢附非中國製佐證文件,若光電案場經舉發使用中國製太陽光電模組及電池,最重將廢止電業執照。

依現行規定,中國製太陽光電模組及電池不准許輸入台灣,經濟部能源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為避免業者將中國製太陽光電模組及電池透過第三地進口國內,經濟部已責成國貿局修正太陽光電模組及電池輸入規定,規範進口模組應檢附電池非中國製佐證文件供海關查驗。

同時,經濟部透過駐外單位實地查廠,掌握當地設廠事實及產能,並將持續關注國際調查中國製太陽光電模組及電池動態,以提供高風險廠商名單給予海關加強查驗。

經濟部表示,國內太陽光電案場若經發現採用中國製模組及電池,將依「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要求限期改善,並通知台電公司暫停電能躉購。

若逾期未改善或改善不完全,經濟部表示,最重將可廢止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同意備案及電業執照,以嚇阻心存僥倖業者。

為健全國內太陽光電產業發展,經濟部已與光電4大公、協會溝通,要求未來進口模組不得含中國產製的太陽光電電池,並與相關部會合作加強查緝防範進口。(編輯:黃瑞弘)111061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