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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保戶自選3+4居家隔離 防疫險要理賠

2022/5/17 17:10(5/17 20:0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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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17日電)「0+7」居家隔離新制今天上路,民眾關注若是自選「3+4」是否影響防疫險理賠,金管會強調,一切回到契約條款規定,因民眾確實符合依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遭處居家隔離要件,防疫險要理賠。

確診者同住家人居家隔離規定再放寬,指揮中心宣布,完整接種3劑COVID-19疫苗者,今天起可從「3+4」改「0+7」天,但也可自選採「3+4」天;不過,市場傳出有產險業者主張民眾若可「0+7」卻選擇「3+4」,是故意讓保險事故發生,防疫險將不理賠隔離補償。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今天在例行記者會指出,保險契約條款都有明文記載,理賠啟動要件是依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約定受居家隔離處分,確診者同住親友和確診者確實有接觸並遭居家隔離,就符合契約規定。

林志憲強調,指揮中心目前是以「3+4」為原則、另可選擇「0+7」,保戶若選擇維持「3+4」,保險業當然要理賠,一切都按照契約條款和法令規定。(編輯:潘羿菁)11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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