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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房稅仍在研議 現階段緊盯地方核實調整稅基

2021/3/13 10:45(3/13 16:1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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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佳蓉台北13日電)行政院拍板先祭出房地合一修法,至於「囤房稅」,財政部表示,仍在進行研議,列為2年內中長期打炒房措施;現階段已先提高房屋稅徵收表現占稽徵考核比重,強化獎懲誘因,並緊盯縣市核實調整稅基因應。

房地合一修法啟動,但近期「囤房稅」修法暫緩推動也引發熱議,外界高度關注後續發展及推動期程。

財政部高層表示,目前雖暫緩進行「囤房稅」修法,「但仍繼續研議中」,搜集相關資料進行精確統計、分析,評估對租屋者、住宅房屋供需可能產生的影響,一樣列為行政院2年內中長期打炒房措施;推出期程則要看目前已上路的各項打炒房措施效果及房市、產業變化情形。

現行房屋稅條例就有「囤房稅」工具,假設持有6戶住家用房屋,其中有3戶可視為自住,第4戶以上屬非自住房屋,按規定稅率至少要1.5%起跳,最高可到3.6% 。

房屋稅為地方重要地方財源,尊重地方自治,財政部只負責訂出房屋稅條例中,「囤房稅」稅率的適用區間(1.5%至3.6%),落實則交由地方政府,視轄內需求自行決定非自住房屋稅率,可採同一稅率,或讓持有戶數越多者,適用稅率越高。

但新版房屋稅條例2015年上路以來,絕大多數縣市一直以來都以最低1.5%稅率課徵,甚至有地方政府調低「囤房稅」稅率情形,如新北市原採用2.4%,最後又降回1.5%。

檢視背後原因,財政部官員表示,各縣市地方特色不同,如主要農業縣、工業大城或都會區,加上提高「囤房稅」稅率必須經過議會修法,面臨地方勢力、選舉壓力等,使現行「囤房稅」工具未能用好用滿。

近期「囤房稅」修正聲浪,核心訴求就是限縮地方「囤房稅」稅率權限,直接由中央訂定嚴格稅率,如明訂持有非自住房屋幾戶,要課多少稅,越多屋課越重。

財政部官員認為,這確實是個方向,讓所有縣市都有一樣「公平」的作法,但實際上各地區房屋型態差距很大,擁有有5間農業縣非自住的「土角厝」,與在北市精華區擁有5間高價鋼筋混凝土公寓,都得面臨高稅率負擔,反而衍伸出另一層合理性問題。

官員指出,加上若考量的不夠周全,可能導致稅負只是單純轉嫁租屋族,無法達到刺激空屋釋出、降低房價的效果,因此仍須一段時間審慎研議。先前與地方政府開會,地方大多樂見能靠中央加重「囤房稅」力道,直接將非自住房屋稅率訂死,但也關切不要傷及無辜,應有細緻作法。

修法前,財政部將以強化獎懲方式鼓勵地方政府善用「囤房稅」工具,同時緊盯縣市對房屋稅稅基評定合理性。

財政部官員說明,每年都會執行一項「稅捐稽徵機關稽徵業務考核計畫」,成績將影響縣市獎勵金多寡及主計總處補助款的發放,其中,房屋稅徵收情形,囤房稅執行情形等,也是項目一環。

對外界質疑,績效考核評比項目眾多,地方可選擇強化別項來取勝,造成獎懲效果有限,官員坦承,「目前棒子確實不夠有力,」但今年已積極調高考核中房屋稅的分數占比,同時也緊盯今、明年縣市房屋稅稅基調整情形,確保核實反映實際房價漲跌情形。

觀察目前在野黨提出的「囤房稅」修正版本,最高稅率均高於目前法定上限3.6%,官員表示,現行地方政府若認為不足,還可動用「地方稅法通則」機制,在上漲30%幅度內調高囤房稅稅率,換算最高稅率3.6%可提高至4.68%開徵。(編輯:郭無患)11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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