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EA推動設立數位發展部會 提4大訴求
(中央社記者吳家豪台北15日電)台灣網路暨電子商務產業發展協會(TiEA)推動設立數位發展部會,今天提出「三要一不」4大訴求,包括要專責數位經濟長期健康發展、要建立健全的法規環境、要具協調各部會功能、不應同時為監理單位。
TiEA繼2019年8月拜會總統蔡英文,提出盡快針對網路暨電子商務新經濟型態制定國家級戰略等訴求後,今天進一步提出「三要一不」4大訴求,提供未來台灣邁向數位經濟時代做為參考。
TiEA理事長陳建弘表示,台灣的網路使用率普及度高,目前推估全台上網人數已經超過2000萬人,網路產業對消費者的影響程度也日漸增加。TiEA相信透過一個能專責數位經濟長期健康發展,同時能建立健全的法規環境、排除法規障礙,並具協調各部會功能的首長制部會的數位經濟部會,將能與TiEA一起持續推動網路暨電子商務產業成為國家級關鍵戰略產業。
根據TiEA提出的4大訴求,首先,數位發展部應以推動「數位經濟發展」為使命,專注推動數位經濟的長期健康發展。在發展數位經濟的過程中,可能遇到各種矛盾、衝突與障礙,數位部會必須秉持帶領整個國家產業轉型的使命,協助各機關以及社會各方落實數位轉型。
其次,TiEA呼籲,數位發展部除了帶領國內企業轉型之外,也須帶領政府從內改變各部會面對數位轉型的心態。業界急需有權責的政府單位要求各部會改變官僚心態,提供解決方案,停止制定更嚴格且不當的法規。
第三,TiEA表示,考量我國法制架構及現行政府組織設計,若為新經濟型態制定發展方向的數位發展部會,建議應設立為專責於數位發展的首長制部會,統籌國家數位產業發展。
第四,TiEA建議,數位發展部會應專注於協助發展數位經濟,帶領全國產業進行轉型升級,不應同時兼具監理功能,避免陷入發展與監理矛盾的困境。TiEA認同各產業須有一定健全機制,就數位市場的管理與建立數位時代的合理競爭秩序部分須加以管理,但不認同監理單位與產業發展推動設立於同一單位。(編輯:蘇志宗)10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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