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海外資金匯回 會計師建議5大面向評估
2019/9/4 19:50
(中央社記者吳佳蓉台北4日電)海外資金匯回專法今年8月15日上路,國稅局統計目前已有3案遞件申請。資誠(PwC)提醒,個人及企業思考是否將海外資金匯回時,應綜合考量資金流動性、稅負、對財報影響等5大面向。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法律服務會計師林巨峯指出,第1,有意適用「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俗稱海外資金匯回專法)的個人及企業,應先思考資金流動性問題;因為按專法規定,資金回台若不用於實質投資,至少將有7成須存放在外匯存款專戶,5年內無法自由運用,若是進行實質投資,也有投資期間限制。
第2,要考量適用專法稅負是否最划算 ,舉例來說,個人海外資金匯回,除專法外,若有能力舉證資金中本金及所得各占有的比重,其實還可循財政部民國108年1月31日發布的解釋令回台,管道不只一個,可事先評估比較。
第3,如果是營利事業,記得考慮對財務報表的影響。例如,企業的海外股利,如果在以往財務報表中,都沒有估列過所得稅費用,那海外資金匯回繳稅,並於財報上認列所得稅費用後,將稀釋企業當年度獲利。此外,匯回後存放在外匯專戶的外幣存款,其匯率波動影響數也將影響企業損益。
第4,選擇適用海外資金匯回專法,雖然可排除適用所得稅法、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的課稅規定,但個人的境外資金若過去有涉及遺產、贈與等行為,還是無法完全排除溯及既往查核的可能性。
第5,提醒個人申請適用境外資金專法,必須要能符合洗錢防制法及資恐防制法相關規範,並通過金融機構反洗錢與反資恐的審查,否則難以順利回台。(編輯:蘇志宗)108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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