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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業委託書徵求新制 延至明年7月上路

2018/7/31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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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31日電)金管會表示,為給予金融機構股東充分時間因應委託書徵求門檻的調整,原訂明年元旦起實施的委託書徵求新制,延後到明年7月後適用,但明年7月後召開的股東臨時會則適用新規定。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表示,金管會研修的「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部分條文已完成法規預告,為利金融機構股東符合規定增持股份且有充分因應時間,酌予延長緩衝期間,將原訂實施期間從明年元旦起,延至明年7月1日起施行。

金管會證券期貨局副局長張振山表示,本次修正調整委託書徵求門檻,金融機構一般徵求門檻從現行的繼續1年以上且持股千分之二,調高為繼續1年以上且持股千分之五,並刪除持有80萬股以上的條件;無限徵求門檻由現行的繼續1年以上且持股12%以上,調整為繼續1年以上且持股10%以上,並要先取得大股東適格性審查核准。

張振山指出,原訂委託書徵求門檻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但外界反映金管會於今年5月25日起開始法規預告,新規定若明年元旦起適用,恐不利金融機構股東因應,衡酌後決議延長緩衝期間,新規定預計自明年7月1日施行。

官員表示,現行上市櫃股東常會通常會在6月底前召開,即金融機構最快後年股東常會才會適用新的委託書徵求規定,但明年7月後召開的股東臨時會,則適用新的委託書徵求規定。(編輯:張均懋)107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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