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庫署:彰銀東莞分行收回扣兩主管免職
2018/2/1 18:44
(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1日電)國庫署長阮清華今天說,彰銀東莞分行主管收受回扣案,彰銀已完成第一階段調查,涉案兩主管調離主管職並記兩大過,「就是免職」,已將報告移送檢調偵辦,絕不包庇、追究到底。
懲處層級是否提高到董事長、總經理層次?阮清華表示,這是在分行發生的事,且東莞分行成立不久,只經歷兩任經理,要調查也是查前任經理,不至於懲處董事長、總經理。
彰化銀行23日舉行東莞分行經理收受回扣案記者會,彰銀董事長張明道說,2位涉案人在在職的1年多都有收受回扣,總額達人民幣5萬餘元(約新台幣23.5萬元)。
阮清華下午在財政部記者會表示,兩人確實有收受回扣事實,都被記兩大過,「就是免職」,且彰銀調查報告已移送檢調單位偵辦。
至於有無其他涉案人員,阮清華說,彰銀繼續積極調查,毋枉毋縱,該給清白要還清白,但如果有問題絕不包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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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清華表示,財政部對對公股行庫人員操守是「零容忍」嚴格要求,不容許任何閃失,「沒有妥協餘地」,一定追究到底。
阮清華說,財政部除要求彰銀調查,也發函要求其他公股行庫維持團隊紀律,「絕對不會有模糊空間」。不管任何用途,不是職務上該拿的就不該拿,並要求加強員工訓練,建立正確價值觀,「彰銀是台灣本地百年老店,相信絕大部分人操守沒問題,只是少數人會有偏差」。(編輯:李明宗)107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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