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股利稅率調至21% 元旦起施行
(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29日電)稅改方案仍在立法院協商期,但財政部今天已先發布「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將外資股東獲配股利或盈餘扣繳率,自20%調高為21%,明年元旦起施行。外資明年投資台股,租稅負擔將提高。
為縮小內外資股利所得稅率差距,增加國內投資誘因與吸引高階人才,財政部提出稅改方案,除將綜所稅最高稅率級距由45%調降至40%,取消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股利所得改採抵減稅額合併計稅、與單一稅率分離課稅二擇一制。另將外資獲配股利或盈餘扣繳率,由20%調高至21%。
此外,為回饋受薪階級,財政部也大幅提高三項扣除額,其中標準扣除額從新台幣9萬元調高為11萬元,薪資與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則分別由12萬8000元調高至18萬元。相關法案已逕付二讀,目前正在立法院協商期間。
然而,財政部今天修正發布「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率先將外資股東獲配股利或盈餘扣繳率調高為21%,西元2018年元旦起施行,外資股利所得稅率提高,已經成為定局。
財政部官員解釋,稅改方案包含法律修正及子法規修正兩部分,其中股利所得稅制與扣除額涉及所得稅法修法,因此須經立法院通過,但外資股利所得扣繳率屬行政命令,財政部已獲法律授權,只要報請行政院核定通過、經立法院備查即可。
官員說明,目前所得稅法修正案仍在立法院審議中,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生效日為2018年1月1日,後年申報所得稅時適用。不過,財政部每年年底前需公告下個年度的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若等到所得稅法修法三讀通過,才公告新年度的扣繳率標準,將來不及在明年適用,且無法回溯課徵,因此必須先調整明年外資的股利扣繳稅率。
財政部表示,此次調高外資獲配股利或盈餘之扣繳率1個百分點,可使內外資股東租稅負擔趨於衡平,調整後與其他國家如韓國(22%)、德國(26.375%)、美國(30%)相較,仍具國際競爭力。外資若為台灣租稅協定夥伴國之居住者,仍得適用該協定所定股利上限稅率,權益不受影響。106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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