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型保單賣給長者 金管會通盤檢討
2017/10/5 22:34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5日電)向銀髮族推銷投資型保單擬嚴管,金管會今天表示,正在評估是否有加強措施,將通盤檢討相關壽險商品,未來若要修法,將朝在投資型商品的應注意事項或招攬子法內要求。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顧立雄今天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表示,產險的網路投保較無道德風險,但壽險的網路投保,若要開放投資型保單等較複雜型保單時,就會面臨風險告知、道德風險的問題。
顧立雄指出,曾發生過有公司把投資型保單賣給長者的情況,且金額相當大,保險局正研擬業者對70歲以上長者銷售時,需要有家屬陪同及完善風險告知等適切規範措施。
金管會今天舉行例行記者會,主秘施瓊華受訪時表示,針對高齡者購買較複雜型保單時,是否要有強化措施,保險局正在評估,會通盤檢討相關壽險商品。
施瓊華說,當購買投資型商品遇到虧損時,買賣雙方難免會對爭議處各執一詞,金管會不會介入個案溝通,但為避免爭議,對於招攬部分會再做審酌和通盤研議,並無一定要家屬陪同。
她舉例說,像是針對70歲以上長者電訪內容是否加強、電訪比例再增加,以及業務員銷售是否對年長者有不實(術語)現象,都會是檢視內容。
保險局副局長蔡麗玲說明,現行規定若投資人是透過銀行的招攬通路,銷售投資型或外幣型保單給70歲以上長者,全部要進行電訪;一般業務員通路則是採取抽樣方式,但若商品連結到結構型保單也必須都要進行電訪。
施瓊華表示,未來針對投資型保單並不會限制70歲以上長者購買,但希望保險公司相關作為更完備,後續檢討仍要和業者討論,會盡快作業,但目前尚無時間表,未來若要修法,將朝在投資型商品的應注意事項或是招攬子法內做相關要求。106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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