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統混油案獲賠千萬 台糖:評估再上訴
2016/12/6 16:13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6日電)台糖公司向大統混油求償,二審逆轉勝訴獲判賠千萬元。台糖公司今天表示,由於和大統合作採購案長達7年,但此求償案僅針對民國102年,將待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台糖委託大統長基食品代工生產葡萄籽油遭違法添加銅葉綠素,台糖向大統請求懲罰性違約金新台幣8300多萬元一審敗訴。台中高分院日前改判大統需賠懲罰性違約金1191萬6000元。
台糖受訪表示,公司法務單位尚未收到判決書,但若依媒體報導所指大統需賠懲罰性違約金千萬元,此為102年雙方契約所訂關於懲罰性違約金合約內容,條款明訂大統代工商品對消費者健康有不良影響,台糖可向大統索賠兩倍的採購金賠償。
值得注意的是,台糖委請大統代工採購案是從96年起至102年止,每年簽訂一次合約。台糖表示,二審判決結果僅針對102年的合約判賠,後續將待收到判決書後,由法務和業務單位討論、評估後,再決定是否上訴。105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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