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產經搬遷補償費屬其他所得 報綜所稅2014/9/4 07:47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4日電)近來發生民眾占用他人土地建屋,後由原地主給付搬遷補償費,卻未將搬遷補償費併入綜合所得申報而遭罰。台北國稅局表示,只有公共工程或市地重劃的損害補償費,才可免納所得稅。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