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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外天劇場文資審議 中市府不指定為古蹟

2020/3/9 17:54(3/9 20:4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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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9日電)文史團體多年奔走並提報的「天外天劇場」文資審議案,台中市府說,文化資產審議會6日決議不予指定為古蹟,也不登錄為歷史建築。議員江肇國則呼籲,勿放棄任何可以保留機會。

天外天劇場是台中市富豪家族吳家於1933年出資興建,多年來奔走想要保存天外天劇場的地方文史工作者表示,天外天劇場是當年全台最大的圓形屋頂鋼筋結構建築物,劇場內舞台寬18公尺,也較同期劇院大3到4倍以上,當年更是地方士紳聚會場所,例如霧峰林家的林獻堂都曾在此活動,見證歷史發展,文史工作者仍希望能予保存。

市府表示,天外天劇場先於104年2月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上決議不予指定為古蹟,也不登錄為歷史建築;後經文史團體以新事證提報,109年1月13日將調查研究發現事項提送審議會,決議屬新事證,依行政程序法第128條重啟審議程序。

台中市文化局表示,「天外天劇場」案從104年以來,文化局已經舉辦超過15場相關會議,為了慎重起見,文化局於107至108年更委託學術單位進行專案調查研究,相關事證均有列入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討論內容。

文化局指出,3月6日經審議會委員充分討論後,審議委員會仍決議維持104年審議結果,歷經兩任市府,均不予指定為古蹟,也不登錄為歷史建築,文化局尊重文資審議委員會的專業審議結果。

對於「天外天劇場」的文資審議結果,台中市議員江肇國表示,這個審查結果對台中文資保存是重大打擊,非常遺憾。這6年多來,許多文史工作者投入時間心血考究天外天的價值,前市府團隊和文化部也都撥出經費協助調查評估,無奈這座台灣僅存日治時代的劇場即將終結在市長盧秀燕的市府手中。

江肇國呼籲,市府能否再重新思考所有可行的政策工具,不要放棄任何一絲可以保留天外天劇場的機會。否則一旦拆除,歷史不再,城市的靈魂也不復見了。

另外,對於有民間單位提出「市定古蹟瑞成堂申請廢止案」,台中市政府也表示,由於未符合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所定廢止要件,經文資審議會決議不同意廢止,維持市定古蹟身分。

文化局指出,「瑞成堂」於100年經市府公告指定為古蹟,因第五單元重劃區尚未完成配地,所有權仍屬重劃會,重劃會於108年12月11日提出廢止古蹟申請,市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7條、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及第8條,於109年1月17日辦理現勘及專案小組會議,並於3月6日提送審議會審議,相關程序皆依法辦理。(編輯:卞金峰)109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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