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日童被刺動機 中國稱兇嫌為在網上博取關注
(中央社台北24日電)據日媒報導,深圳日童遇刺身亡案,中國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判決45歲的被告鍾長春死刑。判決書稱他為了在網上博取關注而買刀殺害兒童。日本外務省稱,判決中並未提及日本。
中國2024年接連發生蘇州、深圳日本人遇襲案件,引發外界關注中國社會的仇日情緒。
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昨天依故意殺人罪判處蘇州日本母子遇襲案的52歲被告周加勝死刑後,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也依故意殺人罪判處深圳日童遇襲案被告鍾長春死刑。據日媒報導,兩起案件皆未提及日本。
共同社報導,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24日依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的45歲中國男子死刑。判決指出,被告為了在網上博取關注而買刀殺害兒童。日本駐中國大使金杉憲治在北京向媒體透露了上述消息。
據稱,被告在庭審中表示有話想要對受害者家屬和日本駐中國大使館說。
根據讀賣新聞報導,兇嫌名字是鍾長春。日本外務省稱,判決中並未提及日本。
報導說,該案(首度開庭)在一天之內結束審理,並在當天就作出判決,這對於謀殺案來說並不常見。這似乎是試圖表明一種嚴正的立場。截至24日晚,日方尚未收到被告上訴的消息。
2024年9月18日,適逢「九一八事變」93週年,鍾長春持刀捅傷一名步行到深圳日本人學校的10歲日本男童,男童隔日不治。
據日本外務省介紹,判決書中稱,鍾長春為了在網上博取關注而殺害兒童,還在案發後打電話給媒體,稱其為「極其惡劣和嚴重的犯罪」。
報導指出,事件發生後,日方要求中方就事件動機和背景作出解釋,中方對此回應稱「將按照司法程序予以適當解釋」。然而,中國司法系統並不獨立,受到共產黨的控制,因此預計法庭不會澄清全部細節。
讀賣新聞提到,根據接近中國當局的一位消息人士透露,鍾長春曾向警方表示,「如果我刺傷一個日本人,將會引起巨大的反響」。據稱,中國當局擔心如果揭露其動機,將導致日本的投資減少,因此有可能選擇在審判期間不透露。
兩起中國人襲擊日人案件相繼被判死刑,至截稿,中國官方、法院、媒體皆未發布消息。
陸媒財新網昨天引述日媒報導蘇州日本母子遇襲案的判決結果,沒多久就遭到下架;中國網友在社群發布相關貼文也陸續遭到移除。(編輯:楊昇儒/張淑伶)11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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