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初選案罪成者減刑答辯:從未對港人失去信心
(中央社台北3日電)香港泛民主派初選案45名罪行成立者,繼續在法庭進行求情(減刑答辯)。罪成者梁晃維在親自撰寫的求情信表示,自2019年後,香港面對複雜及困難的環境,很多人對這個城市的未來感到迷網,但他從未對香港及港人失去信心。
香港泛民主派初選案有47人被控違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當中31人認罪,16人不認罪,其中14人經審訊後被判罪名成立,2人被判罪名不成立。香港律政司此前就其中一名罪名不成立者提出上訴。
45名罪成者由6月底至8月會分批在法庭進行求情。綜合明報等港媒報導,認罪的梁晃維2日由代表他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在法庭上,讀出梁親自撰寫的求情信。
信中提到,梁晃維於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的這一年出生,這一代常被笑稱為「被詛咒的孩子」,每當踏入人生新階段,香港就會出現疫症或重大事件,如2014年雨傘運動及2019年反修例運動。「在這個與香港同甘共苦的過程中,我深深感受到我的命運與香港緊緊相連。」
信中表示,自2019年之後,香港面對複雜及困難的環境,很多人對這個城市的未來感到迷網。「但我從未對香港及香港人失去信心。」
信中最後表示,憑藉著對這片土地的熱愛和前人的精神,相信香港終能乘風破浪,克服當前的挑戰和其他未知的困難。「只要我還活著,建立更美好的香港將永遠是我畢生的願望。」
在此前審訊中,其中一個重點是有被告被指發起及簽署「墨落無悔」聲明書,內容包括認同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包括撤銷所有抗爭者控罪等。
當時檢方指,該份聲明提到會運用立法會議員的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內容與被指為初選組織者戴耀廷提倡初選的目標一致。
彭耀鴻在法庭上表示,有份發起「墨落無悔」聲明書的梁晃維只屬「積極參與者」,不是「首要份子」,當時相信計畫合法,非公然不尊重法律。
認罪的袁嘉蔚也於2日進行求情。代表袁嘉蔚的大律師表示,袁在此案參與程度甚低,她年輕善良和有理想;又透露袁還押期間與一名被告結婚,兩人欲組織家庭,冀法官給予最仁慈判刑。
根據香港國安法第22條,「顛覆國家政權」罪下「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的」,判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積極參加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參加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編輯:陳鎧妤/呂佳蓉)11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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