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海航集團未償還到期債務 遭債權人申請破產
2021/1/29 18:31
(中央社台北29日電)中國海航集團今天下午在微信公眾號發表聲明,指債權人因海航未能清償到期債務,向海南省高級法院申請破產重整。
聲明並表示,海航集團將會依法配合法院司法審查,積極推進債務處置工作,並支持法院依法保護債權人合法權益,確保企業生產經營順利進行。
綜合陸媒報導,海航集團一旦進入破產重整程序,將獲得破產保護,確保公司能夠維持持續經營,以維護全體債權人、職工的合法權益。
但根據中國「破產法」規定,海航集團會立即停止支付歷史欠款債權,即不能再個別清償債務,否則就是違反同債同權、公平清償的原則,未經法院或者債權人會議同意,海航集團亦不能再處置資產。
在此期間將會有管理人接管海航集團,以監管債務人的資金、財產等安全;不過實際生產經營、安全責任等仍是由海航集團負責。
海航集團成立於1993年,最初以航空業起家,之後跨足到房地產、銀行和酒店等領域,近年透過貸款融資在全球大舉收購企業,光是在2015至2017年間,就有40 起跨國併購案,交易總額達400億美元(約新台幣1.17兆元)。
但海航集團因為過度擴張,於2017年底陷入資金緊縮危機。根據海航集團2019年半年報,2019年上半年,海航集團虧損人民幣35.2億元(約新台幣152萬元),還有7067.26億元債務待償。
海南省去年2月組織海航集團聯合工作組入駐海航集團,調查海航的債務情況。
海航集團創辦人陳峰去年9月則因涉及合約糾紛欠款約72萬元,並且未在限期內履行給付義務,被陝西西安碑林法院限制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海航集團1月26日公告新一屆黨委成員,其中並未包含陳峰。(編輯:繆宗翰)110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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