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營企業家孫大午被捕 美媒:疑因言獲罪
(中央社台北12日電)中國知名企業家、河北大午農牧集團創辦人孫大午昨天凌晨被警方帶走,罪名是涉嫌「尋釁滋事、破壞生產經營」;有美媒指敢言的孫大午疑似因言獲罪,港媒則說事涉與當地國營農場土地糾紛。
香港明報今天報導,66歲的孫大午於1984年創辦大午集團,經常因評議時事而受到注意,是中國國內的敢言民營企業家,1995年曾任河北保定市人大代。
報導引述消息人士說,11日凌晨1時許,大批跨區辦案的高碑店市警員從大午公司社區帶走孫大午和多名集團高層。當地人士透露,孫大午被捕與集團8月初與同省徐水區國營農場的土地糾紛有關。
警方通報稱孫大午等人涉及「尋釁滋事、破壞生產經營」,被刑事拘留。破壞生產經營罪據指最高可判7年徒刑。
明報表示,孫大午當年以1000隻雞和50頭豬起家,1996年曾獲河北省「養雞狀元」稱號。集團目前占地133萬平方公尺,固定資產人民幣1.2億元,年產值1.5億元,經營範圍涵蓋食品加工、養殖、旅遊、教育和醫療,員工逾千人。
美國之音(VOA)引述目擊者說,警方包圍了公司,地方政府則全面接管了大午集團,要求除了財務部門其他所有分公司和服務據點照常營業。
美國自由亞洲電台將孫大午被捕與稍早前官方約談阿里巴巴創辦人馬雲一事相提並論說,「中國民營企業家接連遭受官方壓力」。
據美國之音,孫大午曾數次捲入法律官司,其中一次是2003年4月,大午集團官網發表「小康社會的建設及難點」等文章而受到警告,警方指文章「嚴重損害國家機關的形象」,下令整頓網站,停業6個月。
另一次是當年5月,孫大午因集資1.8餘億元而被捕,當地法院之後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罪名判處孫大午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此事當時引起廣泛關注和討論,許多人認為大午集團雖為中國社會創造了財富和就業,卻被排斥在金融體系之外,無法得到銀行貸款。孫大午的律師分析,可能是因為公眾輿論的支持,法院才作出較輕處罰。
此後,孫大午曾大加讚揚幫助過他的維權律師許志永。報導說,孫大午此舉可能引起當局的不快。許志永之後因「煽動和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捕。
認為孫大午可能因言獲罪的美國之音報導,孫大午今年5月還在網上表達對許志永等維權律師的讚佩之意,「他們讓受害者看到了一點亮光,保持了一點對法律的信心,點亮了他們生存下去的希望」。
孫大午10月接受自由亞洲電台訪問時也曾批評中國經濟體制,「公有制度是共產黨發明的,社會主義的經濟基礎理應是私有經濟,但是實踐上很難實現」。(編輯:周慧盈/繆宗翰)10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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