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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康人馬李東生 出庭受審

2015/10/14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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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邱國強北京14日電)中共中央政治局前常委周永康人馬、中國大陸前公安部副部長李東生涉嫌受賄案,今天在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據報導,李東生在庭上曾發表陳述,全案將擇期宣判。

新華社報導,偵辦李東生案的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指控,李東生在1996年至2013年利用自己擔任中央電視台副台長、公安部副部長兼黨委副書記、中共中央政法委委員等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圖利多人。

報導指出,李東生圖利的對象,包括北京雷明頓廣告發展中心某一實際控制人、北京韓建集團董事長等11個單位和個人。在獲取廣告代理權、調動工作、案件處理、戶口辦理等事宜上,提供幫助。

報導說,李東生在2007至2013年,直接或透過親屬索取、非法收受上述單位或個人給予的財物,共折合人民幣2198萬餘元(約合新台幣1.14億元),應以受賄罪追究李東生的刑事責任。

這項報導提到,檢方在法庭上出示相關證據,李東生與他的律師曾進行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李東生還進行了最後陳述」,並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和民眾40餘人旁聽。承審法官在庭審結束後宣布擇期宣判。10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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