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安部列10大間諜案 商人資助反送中被列首案
(中央社台北14日電)中國國安部今天藉4月15日「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列舉近10年來破獲的10大「間諜案件」。其中被列為首案者,是被控資助香港「占中」、「反送中」運動,2021年4月被判有期徒刑11年的商人李亨利案。
由中國國家安全部製作的「創新引領.國安礪劍」宣傳專題,今天在其微信公眾號推出上集,內容回顧中共總書記習近平2014年提出「總體國家安全觀」10年以來,由國安單位查獲的10個重大「間諜案件」。
其中,李亨利案即排名第1;第2是引發中國、加拿大關係緊張的加國公民康明凱(Michael Kovrig)及史佩弗(Michael Spavor)案;第3是曾被視為「愛國僑領」的梁成運案;第6則是台籍學者鄭宇欽案;第10是引發外企強烈疑慮的諮詢業龍頭凱盛融英案。
中國國安部聲稱,2019年6月香港「反送中」運動爆發後,國安機關發現「有大量資金透過非法途徑流入香港」,用於支持「反中亂港」活動。經過追蹤,「幕後金主」李亨利「逐漸進入國家安全機關視野」。
根據中國國安部說法,李亨利原名李瀘洋,1955年生於上海,後在中國國內經商,利用改革開放的機遇賺取「第一桶金」。1980年代,李亨利曾因引誘婦女賣淫和詐騙被公安機關「處理」,此後就開始支持各種反中活動。
中國國安部宣稱,李亨利為方便出境參加反中活動,1993年入籍貝里斯以資助反中機構和政客;2009年,他在境外與楊姓反中頭面人物結識;2014年香港發生「占中」運動後,李亨利主動透過楊某約見「挑頭人物」周永康,當即資助周永康前往歐洲「參加反中活動和接受培訓」。
到2019年香港「反送中」運動,李亨利「與『反中亂港分子』勾聯,提供資金支持」。在其資助下,楊某多次將黃之鋒,周永康、羅冠聰、張昆陽等人引薦到海外,「配合西方反華政客,一起對付中國政府和香港警察進行抺黑汙化」。
中國國安部指稱,李亨利「充當內奸」,充當反中活動「幕後金主」,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2021年4月,他因「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0萬元(新台幣約909萬元)。(編輯:邱國強/周慧盈)11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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