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本近半世紀以來左派思想引發的「文化戰爭」最佳導讀!也是有助於大眾理解並引人入勝的必讀指南。本書分析了後現代主義理論創立後自一九六○年代開始的變異,特別是自二○一○年以來的發展,解釋了這些源自後現代主義的批判理論如何發展成為近年文化戰爭的驅動力量,同時也提出了一種「自由主義」的哲學方法,反制這種學術、社會行動和日常生活態度。本書描繪了這些在過去五十年中持續發展出的各個流派,並以讀者能理解的方式呈現出它們對當代社會所帶來的影響。
內容節錄
《左膠是如何煉成的:左派理論如何讓一切都成了問題?危害社會民主價值》
在現代時期,特別是在過去的兩個世紀中,大多數西方國家發展出了被我們稱之為「自由主義」的政治哲學共識。自由主義的主要內涵,就是政治民主、限制政府權力、發展普遍人權、每個成年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言論自由、尊重多元價值和誠實辯論、尊重實證和理性、政教分離、宗教自由等等。這些自由主義價值觀被我們盡可能地高舉,發展為理想的典範。它和神權、種族歧視、奴隸制、父權制、殖民主義、法西斯主義,以及許多其他形式的歧視,持續鬥爭了幾個世紀,時至今天,仍然有未竟之處。然而在這個過程中,作為普世自由價值觀的捍衛者,堅持認為這些價值適用於每一個人,而不止限於富有的白人男性。這種爭取社會正義的鬥爭總是最為激烈,因為他們必須能夠指出,我們一般稱之為「自由主義」的哲學立場,也適用於廣泛的政治、經濟和社會問題,既包括美國人所謂的「自由派」(歐洲人則稱之為「社會民主主義」),也包括在所有國家被稱為「保守派」的那些溫和形式的人們。這種自由主義哲學,是對各種類型的權威行動(無論是左翼還是右翼,是世俗或者是神權)的反對。
因此,自由主義最好被視為一個兼容並蓄的共同領域,為解決衝突提供了一個框架;在這個框架內,對政治、經濟和社會問題持有不同觀點的人們,可以理性地辯論公共政策。
然而,我們已經走到了一個歷史的轉捩點,作為西方文明核心的自由主義和現代性,面臨了是否能夠繼續維持其理想高度的巨大危機。這種危機的本質顯然是複雜的,因為它至少來自兩股壓倒一切的力量,一種是革命性的,一種是保守性的。兩者正在相互爭鬥,拉扯撕裂著我們的社會,前往某種不自由的方向。極右翼的民粹主義運動者聲稱,要給自由主義和民主政治最後一擊,以對抗世界各地興起,且日益高漲的進步主義和全球主義。他們愈來愈多地轉而嚮往那些能夠保有和維護「西方」主權和價值觀的獨裁者與強人領袖。與此同時,極左的進步社會十字軍,將自己描繪成社會和道德進步的正義和唯一的守門人,彷彿少了他們,民主就變得毫無意義、空洞無味。那些在我們當中最極端左翼的人,他們的革命目標不只公開地把自由主義作為一種壓迫形式而排斥,還以愈來愈威權的方式,尋求建立一種徹底教條性的基要主義意識形態,來規範社會應該要有怎麼樣的秩序。這場爭鬥中的雙方,都將自己的對手視為生存威脅,因此互相助長、極大化了對手的激進行動。時至二十一世紀,這場深層的文化鬥爭,已經充分定義了我們的政治生活,也開始擴及到我們的社會生活。
雖然右派的問題也很嚴重,值得我們仔細分析,但今天我們先要成為洞察左派本質的專家。這部分是因為我們相信,在雙方變得愈來愈瘋狂和愈來愈激進化的過程中,左派的問題,是一種對自由主義歷史的中心,也就是理性力量的背離。正是這種自由主義,對守護我們世俗的自由民主至關重要。如前所述,問題就出在以下的事實中:
進步左派不和現代性聯手,而是跟後現代主義搞在一起,後現代主義排斥客觀真理,並且將之視為由幼稚或是自大偏執的啟蒙思想家所提出的幻想,而貶低了伴隨現代性進步而來的種種成果。
我們致力投入研究,希望在本書中解釋的就是這個問題——後現代主義。不只是一九六○年代最初的起源,還有後現代主義在過去半個世紀中的變異。不管你從什麼角度觀察,自從共產主義普遍沒落、白人至上主義和殖民主義崩潰以來,後現代主義已經成為(或者說從中產生了)我們不得不面對處理的,一種最不寬容和最專制的意識型態之一。自一九六○年代以來,後現代主義,作為知識和文化面向上對變遷的回應,在學術界相對曖昧的角落被發展起來,如今卻已經蔓延到學術界的其他領域並進入社會行動,遍及官僚組織,以及小學、中學和高中等國民教育的核心。由此出發,它開始滲透到更廣大的社會之中。當我們比之前更辛苦地進入第三個千禧年時,針對後現代的強烈抵制,無論是理性的還是反動的,都已經開始主導我們的社會政治格局。
這場運動名義上的追求,是所謂的「社會正義」的空泛目標,這是一個可以追溯到近兩百年前的用語。對於不同時期的不同思想家底下,這個用語具有不同的含義,也在一定程度上和解決與糾正社會不平等的問題有關,尤其是在涉及階級、種族、性別、性行為等問題時,特別是當這些問題已經超出了法律正義的範疇的情況下。也許這當中最廣為人知的人物,是自由主義進步哲學家約翰.羅爾斯(John Rawls,1921-2002)。他致力於提出許多有關組織社會正義的哲學理論,由此開展了一個普遍性的思想實驗。在這個實驗中,一個擁有社會正義的社會,乃是一個個人——不管出生在任何社會背景或身分群體中——都能擁有選擇權,而且又能平等和幸福的社會。此外,另一種明確反自由主義、反普世價值的實現社會正義的方法也被學界廣泛採用,特別是自二十世紀中期以來,這種方法源於「批判理論」(critical theory)。這種批判理論的主要關注在於「揭露隱藏的偏見」和「未經檢視的預設」,通常是藉由指出社會及其運作系統中出現的瑕疵和不足來揭示問題所在。
從某種意義上說,後現代主義是這種批判方法的一個分支,這種方法在某段期間開始走出了自己的理論之路,然後在一九八○年代和一九九○年代,再次被批判社會正義運動者所採用(不過這群人很少會提到羅爾斯的相關主題)。這群人專橫地接受這一宣告的運動,將其意識形態簡化為所謂的「社會正義」,講得好像只有他們在尋求一個正義的社會,而我們其他人都在講相反的事情一樣。也因此這個運動被稱為所謂的「社會正義運動」(Social Justice Movement)。不少線上的批評者經常簡稱他們是「社正膠」(SocJus),或者更常叫他們「覺青」(wokeism)(譯注:信念就是要「喚醒」社會不公的本質)。「社會正義」作為大寫「S」和大寫「J」的專有名詞時,乃指「社會正義」非常具體的教條解釋,以及實現它的方法,同時有嚴格的、權威的定義。儘管我們並不甘願把社會正義的根本,也就是原來自由主義的目的,出讓給這種非自由主義的意識型態運動,不過這個用法已經很普遍了。因此,為了澄清概念和做出區分,我們將以第一個字母為大寫的「社會正義」(Social Justice)在本書中來表示上述的意識型態,而小寫的社會正義(social justice),則用來表達更廣泛和通用的意義。在此,我們要明確自己的社會和政治立場:我們反對的是大寫的「社會正義」,而更願意支持小寫的社會正義。
(節選自 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