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本從台灣的角度出發,給台灣讀者看的當代國際關係史。本書從二戰後的各項和平協議、歐洲的重建、日本的非軍事化、中國內戰與國民黨遷台談起,涵蓋以美國為首的安全與金融體系的建立、冷戰的爆發、歐洲鐵幕降臨、核武的誕生與擴散、韓戰、越戰,一直到蘇聯解體、中國改革開放,乃至於歐盟的整合、第三波民主浪潮、經濟全球化。幾乎涵蓋二戰後所有重大國際議題。而作者也呼籲台灣人對「國家」的重視,提醒我們警覺是哪些外部力量在威脅打壓我們的國家,並督察哪些內部力量在壟斷我們國家的資源、腐蝕國家的職能、損傷國家的尊嚴。
文章節錄
第八章 冷戰爆發
◎「NSC-68」開啟了冷戰
(前略)
一九四八年捷克在「二月政變」後成為共產國家。捷克共產黨政變的殘酷,重新喚醒西方國家對蘇聯的恐懼:擔心莫斯科會發動、支持另一個類似的奪權政變──鼓勵共產黨政變、承認新的共產黨政府,而且利用軍力去替它撐腰。
一連串的糾紛,在在讓美國相信「長電報」裡說的是真的。一九五〇年四月十四日,美國國家安全會議向杜魯門提交長達六十六頁的NSC-68號文件。這份由包括五角大廈、國務院以及中央情報局等機構共同提出的報告由保羅.尼采(Paul Nitze)作為主要撰稿人,被認為是美國確定冷戰策略的正式檔案,它大體上以道德原則的詞語來界定美國的國家利益。它認為,道德挫敗比起物質上受挫可能更加危險:
「自由體制在任何地方的挫敗就是全面的挫敗(a defeat of free institutions anywhere is a defeat everywhere)。捷克覆亡,我們所遭受的震撼絕不能以捷克對我們在物質上有何重要去加以衡量。就物質意義而言,捷克的能量早已在蘇聯支配下。但是當捷克體制的完整性受到破壞時,也就是在這個無形的價值指標上,我們測度到的損失,遠比我們業已遭受的物質損失,傷害大多了……只有在實踐上重申我們的基本價值,國內、國外皆然,我們方能保持自身的完整與正直,而這正是挫敗克里姆林宮真正的根本。」
一九四九年德國分裂成兩個國家,北大西洋公約組織成立,冷戰乃正式開始。
◎兩陣營雙邊力量的平衡
冷戰並沒有一個正式宣布「開戰」的時間,冷戰過程中也不是沒有戰爭。美國在冷戰中打了兩場主要的區域戰爭──韓戰和越戰,而且這兩場戰爭中所投入的軍力和資源也都非常可觀。
此外,冷戰中出於併吞他國的戰爭比起一九四五年之後已經大量減少。蘇聯表現的其實相當節制,對於國力遠弱於蘇聯的國家雖然有霸淩的情形,但都沒有具體併吞。顯然,在國際社會上,實力雖然重要,但以為憑武力就可以淩駕一切、為所欲為的情形是不存在的。對於相對實力的每一項分析,都顯示在一九四〇年代末期的西歐,根本沒有充分的力量可以擊敗蘇聯的進襲。當然擔心美國介入是蘇聯退卻的主要原因,但事實上,誰都無法保證若蘇聯攻打西歐,美國一定會介入保衛西歐。北約組織的成立就是要給歐洲明確的安全保證,而且透過北大西洋公約,西歐國家和美國形成同盟的多邊防衛態勢,各國都負擔一定的防衛責任。這讓三次世界大戰始終沒有發生,也維持了美蘇兩大國之間四十年的和平,並且間接促進了歐洲的統合。
◎《中美共同防禦條約》與台灣地位的確立
筆者認為冷戰爆發對台灣人最大的啟示乃在於,意識形態的不能相容、缺乏互相依賴和共同利益,是引發對抗的主要原因,這點即使是到今天都還適用。但另一方面我們也可以看到如果上述三項因素沒有全部出現,要形成新的冷戰也不太容易。
其次,如果冷戰中沒有爆發最慘烈的區域戰爭之一的韓戰,台灣絕對在一九五〇年代就會被美國棄之於防衛圈之外。但是韓戰之後中國並未立刻完全接受這一點,反而是想測試美國在韓戰之後,是否仍維持防衛台灣的行動,和阻止美國與台灣簽訂進一步的防禦安排。這是因為中共察覺到美國不讓台灣加入亞洲版的北約──「東南亞公約組織」。如果美國不想再和中共打一場戰爭,此時正是中共動手的好時機,因此毛決定乘機攻占所有外島,以減弱國軍從外島騷擾大陸的能力,進而為瓦解台灣的民心士氣進攻台灣做準備。一九五四年九月,中國發動第一次台海危機,結果中國的武力威脅反而迫使美國與台灣簽訂了《共同防禦條約》,加速美國實行實際上的「兩個中國」政策。
一九五四年五月到八月間,解放軍和國軍在浙江沿海頻頻發生小型軍事衝突。八月初,中共突然發動全國性「解放台灣」宣傳攻勢。八月十一日,周恩來揚言要「解放台灣」。八月二十二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發表《解放台灣共同宣言》。九月三日,解放軍對金門進行大規模砲擊。
面對毛澤東的軍事威脅,「東南亞公約組織」於九月六日在菲律賓馬尼拉正式召開時,英國、法國、菲律賓等國都發言表示反對中華民國加入公約組織,美國國務卿杜勒斯只能放棄將台澎納入公約適用範圍。九月九日,杜勒斯於回美途中在台北稍作停留,與蔣中正會談。蔣要求立即締結「共同防禦條約」。杜勒斯表示確定該條約適用範圍很困難,但他願意討論。他又公開警告毛澤東「今日中華民國地位已不孤立,美國艦隊正奉命協防台灣」。九月十二日,在美國國家安全會議上,中情局報告中國確有奪取外島的意圖。為了遏阻中國誤判美國的決心,杜勒斯提議一方面與英國討論在聯合國安理會提出台灣海峽停火案;另一方面,開始與中華民國談判《共同防禦條約》,艾森豪總統同意了。
十一月初,解放軍開始轟炸大陳島、一江山島和馬祖,用以「試探美國對我外圍島嶼協防之態度」。面對毛澤東的威脅,美國被迫加速與台灣談判防禦條約。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二日,杜勒斯和外交部長葉公超在華府簽署談判已久的《中華民國與美利堅合眾國間共同防禦條約》,這個條約的適用範圍僅指台灣及澎湖諸島,對遭受中國攻擊的外島,美國承諾在極端狀況下,美軍協防的範圍延伸到「可能由雙方共同同意所決定的其他地區」。該條約給予中華民國迫切需要的軍事和外交支持。
由於該條約對台灣極為重要,因此全文摘錄如下:
(略……)
一九五五年一月二十四日,艾森豪向美國國會提出「特別咨文」,要求國會授權總統認為必要時「得使用美國武裝部隊專事確保台灣與澎湖列島」。一月二十八日,國會過《福爾摩沙決議案》(Formosa Resolution of 1955),授權總統動用美軍防衛台灣、澎湖及台灣海峽「相關陣地及領域」。
《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將冷戰架構完全帶入台灣,不僅在軍事上協防中華民國,而且在政治上防止共產主義滲透台灣,並成功地阻止了中國進攻台灣,確立台海兩岸長期分裂分治局面迄今。雖然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在批准該條約時,特別聲明條約並不影響或改變其適用地域的法律地位,說明條約並未對台澎的主權歸屬做最後的處分,但由於第六條規定「適用上,所謂「領土」及「領域」,中華民國是指台灣及澎湖諸島」,實質上形成了否定「台灣地位未定論」的作用。自此中華民國對台灣的統治在事實上又得到進一步的強化。這是冷戰爆發對台灣最大的影響:美國擔心台灣若實施民族自決,以當時亞洲的狀況,民族自決容易導致左派共產主義得勢;而中華民國政府的反共態勢恰符合美國冷戰的整體戰略,因此美國實質支持國府統治台灣。之後的《台灣關係法》仍然承襲了《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的精神,成為今日台灣的最大屏障。
最後,是冷戰影響了台灣人的國際觀;認為「台灣有不可或缺的戰略地位」,「美國不會放棄台灣」,都是冷戰時代形成並延伸下來的思維。這些思維對於台灣人對國際社會、外交關係及台灣在世界上的地位與角色,有極為深遠的影響。
(文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