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醫遭爆驗毒出包 喊冤非誤判:檢測項目變更
(中央社記者蔡孟妤高雄14日電)高醫毒物室被爆將3級毒品判為2級毒品,高醫喊冤強調原本檢測項目就不含3級毒品Eutylone,去年11月請購標準品後才能檢測「這是檢驗的侷限性,並非誤判」,目前已複驗32件。
鏡週刊今天報導,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醫院接受南部院檢單位委託進行毒品檢驗,自去年起將多件3級毒品Eutylone誤判為2級毒品Pentylone,導致多案被告遭更重的罪刑起訴或判刑。
高醫下午召開記者會澄清,高醫副院長黃尚志說,高醫嚴正聲明報導與事實不符,檢測沒有誤判,相反的是高醫秉持科學真理、探究事實精神,主動告知政府部門、司法單位等更新檢測結果,並受理複檢。毒品種類日新月異,相關檢測必須滾動式精進。
黃尚志說,高醫去年1月承接高雄市警察局刑警大隊與屏東縣警察局委託毒品檢驗案,高醫提供73項毒品檢驗項目,這些標案中都有列出,檢驗項目包含2級毒品Pentylone,但不含當時尚未被公告為3級毒品的Eutylone,Eutylone是在去年2月被公告為3級毒品。
黃尚志說,後來法務部等單位發現Eutylone有流行趨勢,便探詢許多檢驗實驗室是否有意願開發此項檢測,高醫同意後即進行Eutylone標準品請購。
黃尚志指出,高醫毒物室去年11月拿到Eutylone標準品,建立檢驗方法後,發現原來認為是Pentylone的有可能是Eutylone,因此主動告知警政等單位更正,也提供複驗,「這是檢驗的侷限性,並非誤判。」
檢驗醫學部主治醫師林宜靜表示,Pentylone和Eutylone兩者為同分異構物,高醫原本沒有Eutylone標準品,而如果沒有標準品,即使檢體有此成分也不會被驗出,這是檢驗上的極限。高醫後來購買了標準品,就能區分兩者不同。
林宜靜說,有標準品後,高醫當時手上有3件檢體,即主動進行複驗,另回溯複驗有29件。去年承接高雄、屏東委託毒品檢驗,今年則承接屏東委託檢驗標案。她表示,能夠承接標案,也必須是高檢署認可的檢驗機構才能投標。(編輯:郭諭儒、孫承武)11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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