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心夫婦被控違反國安法案 北檢不起訴處分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2日電)中國創新投資公司主席向心及妻子龔青被控違反國家安全法案,台北地檢署清查2人通聯紀錄、資金流向等,查無證據證明違反國家安全法,今天將向心夫婦及另4名被告不起訴。
自稱中國間諜的男子王立強於民國108年5月入境澳洲後,向澳洲安全情報組織表示自己是中國間諜、向心、龔青的下屬,向心夫婦基於為中國軍事、行政、黨務機構發展組織,企圖以資金介入操控台灣選舉結果。
向心夫婦被控自107年11月台灣縣市首長選舉期間,以位在台北市的房屋作為組織場所,提供中國籍蘇姓男子與香港籍的林姓男子使用,再以中國創新公司資金挹注某些廟宇,作為組織運作費用,並經營網路粉絲團等方式建立接觸管道。
向心夫婦被控以此方式吸收組織成員為政治傾向親中的特定候選人站台、拉票,並以部分媒體及社群網站配合宣傳,另挹注特地候選人競選經費,讓這些特定候選人在選舉中獲勝,造成由內部實質干擾台灣民主政治體制的目的。
外媒披露後,調查局發現向心夫婦正在台灣,隨即帶回調查。北檢於108年11月間以涉犯國家安全法等罪訊問向心夫婦後限制出境迄今。另外,向心、龔青被控違反洗錢防制法,北檢4月8日依洗錢防制法起訴2人,目前正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
檢察官偵辦期間查扣向心、龔青的手機等證物,並約談2人說明。向心表示,曾經認識一名懂油畫的年輕人,可能是王立強,但沒聘用過王;龔青則表示曾邀王到家裡看畫。2人均否認有任何違反國安法犯行。
檢方清查向心、龔青的通聯記錄、資金流向等,雖然發現向心曾與中國軍方高層聯繫,但沒有查出向心所屬公司有可疑資金進入台灣。某臉書社團及粉絲專頁在選舉期間支持特定候選人、進行輿論操作,也無證據證明與向心等人有關。
檢方調查,向心夫婦的林姓、蘇姓房客並沒有與向心夫婦有任何具體通訊往來的事證,不能因為2名房客入住向心夫婦的房屋,就認定他們涉及發展組織。北檢認定向心夫婦與2名房客並無涉及違反國安法罪嫌,予不起訴處分。
另外,操縱臉書社團及粉絲專頁的王姓男子與蘇姓男子,檢方認為沒有證據證明2人涉及為敵對勢力組織社群網路散布假訊息等犯行,也予不起訴處分。
北檢於108年12月間曾透過法務部向澳洲提出司法互助,調取境外證據。澳洲律政部國際犯罪合作司於109年2月14日函覆受理,法務部同年7月行文確認進度時,澳方回覆積極辦理中。不過,澳方於今年5月7日函覆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表示本案違反澳洲「1987刑事司法互助法」,拒絕司法互助請求。
北檢表示,法務部調查局經濟犯罪防制處於去年12月間透過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機制,向中國上海公安局申請本案相關卷證資料,至今未見回覆。(編輯:方沛清)11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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