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最高院判墮胎罪違憲 倡議團體讚歷史性裁定
(中央社墨西哥市7日綜合外電報導)墨西哥最高法院今天裁定墮胎罪違憲,這個保守拉丁美洲國家的權利倡議團體讚揚此為「歷史性」裁決。
法新社報導,最高法院一致通過的這項裁決開啟了墨西哥女性尋求墮胎的管道,無須再擔心因此遭起訴或入獄。
法院院長沙爾狄瓦(Arturo Zaldivar)說:「長期爭取(女性)平權、尊嚴和充分行使權力的行動再邁出一步。」
沙爾狄瓦說,現在開始,對法院認定合法案件中墮胎的婦女予以起訴,將違反法院和憲法的標準。
目前在墨西哥市及其他三州,妊娠12週墮胎屬合法,而在墨西哥其他地區,只有在遭性侵的情況下,女性墮胎才合法。
墨西哥北部和美國德州接壤的科阿韋拉州(Coahuila)遭受憲法挑戰之後,最高法院做出這項裁決。德州最近通過「德州心跳法」(Texas Heartbeat Act),禁止在妊娠6週後進行墮胎手術。
司法人士表示,這項裁決將對墨西哥全國造成影響,准許在墮胎仍屬不合法各州的婦女,得以在法官的命令下進行這項手術。
憲法律師和墮胎議題專家曼德斯(Alex Ali Mendez)表示,女性必須要求(衛生服務機構)進行墮胎手術。一旦他們拒絕,她可以訴諸法官,法官會下令施行墮胎手術。
墨西哥各州擁有決定其法律的自主權,但如果違反最高法院的裁決,將被宣告無效。
致力於爭取墮胎權的「生殖選擇資訊團體」(Information Group on Reproductive Choice,GIRE)對此表歡迎之意,讚揚這是項「歷史性裁決」。「我們希望全國各地的婦女和有生育能力的人都有條件和自由來決定自己的生育命運。」
根據GIRE的數據,不安全墮胎是墨西哥孕產婦死亡的第4大原因。(譯者:劉淑琴/核稿:林治平)11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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