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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設養雞場遭縣府撤照 台灣卜蜂訴願成功

2021/3/3 18:34(3/3 19:1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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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縣3日電)台灣卜蜂公司2018年起計畫在花蓮鳳林等3個鄉鎮設置大型養雞場,有5場取得相關執照,引起地方反彈。花蓮縣政府宣布撤照。今年初卜蜂公司提訴願成功,裁定「原處分撤銷」。

花蓮縣府2020年6月23日以卜蜂未與居民達成共識為由,撤銷卜蜂取得的各項許可及執照。卜蜂公司不服,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提起訴願,農委會裁定「原處分撤銷」。對此,花蓮縣政府農業處表明「依法處理,撤照立場不變」,將回文農委會復查。

反卜蜂自救會晚間發出聲明表示,對訴願結果非常不能接受。卜蜂未對鄉親們進行說明與解釋是事實,且認為「沒有必要召開公聽會」,這讓在地居民如何信服。卜蜂被撤照後坦言與在地溝通不良,會再另覓土地投資,如今卻提訴願,其目的讓居民擔憂。卜蜂事件催生花蓮縣政府擬定「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草案」,但過程讓人無法相信縣府是站在人民的立場。

訴願書說明裁決理由指出,「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做為廢止事由,立法目的在避免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行政機關無法證明「重大危害」存在,即應從嚴解釋,也就是行政機關應具體指出對公益將產生何種重大危害。

裁決理由指出,養雞場經花蓮縣政府容許使用同意在案,花蓮縣政府僅敘明卜蜂不尊重在地民意,導致民眾抗爭,造成社會內耗,嚴重影響花蓮產業發展等情,並未具體指明容許使用不廢止將對公益產生何種重大危害,構成處分理由不充分,因此將原處分撤銷。(編輯:孫承武)11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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