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陳姓官員涉收賄 50萬元交保
2020/4/30 10:04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30日電)文化部陳姓官員涉嫌按月以收取利息名義向出版商收受賄賂,協助出版商取得書展補助款。台北地方檢察署昨天指揮廉政署執行搜索、約談,今天諭令陳男以50萬元交保。
檢廉接獲檢舉指出,陳姓官員於民國103年至108年間,承辦書展業務,涉嫌於107年間向銀行貸款新台幣150萬元,再以借款名義匯款給盧姓出版商。
陳姓官員涉嫌與盧姓出版商約定,由盧男自107年5月起,按月給付陳男1萬8000元利息,期限為3年;而盧姓出版商等人協辦的印尼、美國、香港書展,共獲得文化部補助款285萬元。
北檢檢察官王如玉昨天指揮廉政署,搜索陳男辦公室等2處,約談陳男、盧姓與周姓出版商共9人,今天諭令陳男以50萬元交保,全案朝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偵辦。
文化部昨天表示,秘書處陳姓科長(時任本部人文及出版司視察)遭檢廉調查,已將陳員調非主管職,靜候調查。
「廉能」是維繫民眾對政府的信任基礎,文化部在推動廉政工作上不遺餘力,絕不容忍任何貪瀆破壞文化部廉潔風氣。文化部長期致力推動廉政工作,近年來,進一步推動獎補助款行政透明化機制,將獎補助規定、補助作業流程及補助結果公開,以達全民監督、公共課責目的;亦透過定期廉政調查掌控廉政風險,並嚴格要求同仁遵守紀律,以追求廉正及透明為目標。(編輯:張銘坤)10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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