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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若確認飛安財務無虞 願再給遠航機會

2019/12/13 19:16(12/13 19:2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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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13日電)遠東航空昨天無預警宣布停飛,交通部次長王國材今天表示,在確認安全及財務無虞的情況下,民航局會再給遠航一次機會。

遠東航空昨天無預警宣布,因長期虧損及資金籌措困難,今天起停飛。交通部今天下午針對對遠航開罰撤證一事召開相關會議討論。

民航局指出,依法將處新台幣300萬元罰鍰並請交通部廢止其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證,相關公文也已經發出。

王國材說,在確認安全以及財務無虞的狀況下,民航局會再給遠航一次機會。

民航局表示,截至目前為止,尚未收到遠航正式撤回停業申請,但無預警停飛的事實已造成,考量飛航安全及公共利益,將續依民航法處置,並持續進行疏運因應計畫。

民航局指出,遠航12日申請13日停止營運,已違反民航法中應於60日前提出申請規定,將續依民航法相關規定辦理,遠航可於12月18日下午5時前回覆陳述意見,由民航局審酌是否報部完成廢照程序。

民航局說,遠航若有意更正或撤回昨天的停飛申請,應正式向民航局提出,由民航局檢查飛安、財務狀況是否具有安全營運適航能力。

交通部表示,航空業涉及重大的安全議題和公共利益,違反民航法的情事,相關處分均明訂於民航法中,是否能恢復營運,尚須確認其違規事實在法律中是否有空間,並確保有能力維護飛航及財務安全,具備保障消費者與員工權益的能力,目前尚難判定遠航是否能夠再得到「一次機會」。(編輯:管中維)10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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