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權益報導獎出爐 中央社抱2獎項
(中央社記者潘姿羽台北6日電)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天舉行「108年消費者權益報導獎」頒獎典禮,今年總計收到74件作品,7類獎項共有32件作品入圍,中央社於平面媒體類分別獲得平日報導獎、專題報導獎的佳作獎項。
行政院副院長陳其邁親臨致詞及頒獎,他期許未來能有更多公正、正確的消費者報導,如此一來,可以達到消費者權益保障、提供更正確消費資訊、督促政府發現問題,以及讓企業能夠善盡企業責任等目的,這對於整體消費者權益保障有非常大幫助。
108年消費者權益報導獎各獎項的特優作品如下:
平面媒體類-平日報導獎特優:《聯合報》李樹人、陳雨鑫、鄧桂芬、簡浩正、劉嘉韻、陳婕翎、羅真、魏忻忻-「達文西A健保、一次性耗材重複消毒-手術室裡不能說的秘密系列報導」。
平面媒體類-專題報導獎特優:《聯合報系聯合報、經濟日報、願景工作室》彭慧明、梁玉芳、蕭白雪、黃晶琳、林于蘅、林秀姿、鐘聖雄、林彥呈、章凱閎、馮靖惠、張錦弘、陳雨鑫、陳金松、廖炳棋-「隱私網戰(透明人生、企業巨獸、政府作為)」。
電視新聞類-平日報導獎特優:《東森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陳怡芸、吳財賢、俞子堯、徐宏智-「泡棉壁貼危安-易燃無法管」。
電視新聞類-專題報導獎特優:《財團法人慈濟傳播人文志業基金會》吳志怡-「學保,保不保?」。
雜誌媒體類專題報導獎:特優、優勝(從缺)
廣播媒體類-專題報導獎特優:《中央廣播電台》楊文君-「特斯拉降價系列報導」。
評審團特別獎:《上下游新聞市集》鄭傑憶、蔡佳珊、林珮君、劉怡馨-「揭開全台最大農藥漏洞—檳榔共業三十年」。
中央社也獲得平面媒體類2獎項,江明晏「數位匯流掀眼球爭奪戰 消費者剪線潮下的生機」獲平日報導獎佳作;廖禹揚、吳家豪、江明晏、吳柏緯、潘姿羽「OTT 數位經濟浪潮來襲-消費者拿回收視主動權」也獲得專題報導獎佳作。
行政院消保處表示,所有獎項得主除分別獲得獎座、獎牌或獎狀外,並獲頒新台幣8000元至6萬元不等的獎金,以鼓勵這些優秀的新聞從業人員在消費新聞報導上所做的努力。
行政院消保處表示,媒體具有無遠弗屆的影響力,優質的消費新聞報導除能提供消費者應有的消費意識,更能有效提升消費環境的品質,進而提高社會各界對消費者權益的重視,並且建構更安全合理的消費環境。(編輯:鄭雪文)108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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