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甲鎮瀾宮線上光明燈傳弊案 副董鄭銘坤100萬交保
2019/10/9 07:21(10/9 12:40 更新)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9日電)台中大甲鎮瀾宮與中華電信台中營運處合作推出的線上光明燈服務傳弊案,檢調昨天帶回鎮瀾宮副董事長鄭銘坤等5人偵辦,複訊後諭令鄭銘坤以新台幣100萬元交保。
台中地檢署昨天指揮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持搜索票到相關公司及涉嫌人住處查扣物證,帶回鄭銘坤等5人偵辦,複訊後依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及刑法偽造文書、詐欺等罪,諭令鄭銘坤具保新台幣100萬元,其餘涉案人以20至50萬元不等交保,均限制出境、出海。
檢方表示,偵查過程中,鄭銘坤的辯詞與偵辦狀況有不同主張,正由檢察官勾稽比對調查中。
中檢今天表示,偵辦中華電信「假交易、真放貸」案,大甲鎮瀾宮線上光明燈合作案假交易,疑中華電信台中營運處在績效壓力下,部分作業人員與鄭銘坤實際經營公司,以假交易方式,雙方簽訂宮廟光明燈的採購與服務契約,事實上是放貸的情形。
檢調查出,民國105年間中華電信承攬大甲鎮瀾宮線上光命燈服務,由鄭銘坤找來配合廠商,將硬體設備與軟體先賣給中華電信,中華電信再收取承攬服務費用,造成中華電信實際虧損金額逾1000萬元。
中檢106年間接獲檢舉,偵辦中華電信「假交易、真放貸」弊案,全台有5個營運處員工將資金貸給24名業者,營造業務成長,卻造成4億餘元損失,今年2月間依偽造文書罪起訴涉案49人。
鄭銘坤上午在台中市大甲區自宅前受訪,他表示,公司是已故的女婿和朋友、女兒合夥經營,後來經營不甚理想,他覺得這是個很好的行業,可促進年輕朋友點光明燈,經人委託接手試做。
鄭銘坤指出,經試做3個月後,發現系統不適合,後來機台也運走了,鎮瀾宮沒有正式簽約,僅提供試做。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相信司法會還給他公道。(編輯:孫承武)108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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