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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銀行理專監守自盜 金管會重罰4500萬

2019/7/30 19:21(7/30 19:3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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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姵呈台北30日電)金管會今天公布7家銀行理專監守自盜的裁罰案,總計高達4500萬元,其中,華南銀與聯邦銀各罰1000萬,台新銀與匯豐銀各罰800萬,且將追究華南銀、聯邦銀、台新銀等3家總行主管人員責任。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顧立雄今天公布純網銀入選名單外,記者會也同時公布7家銀行理專監守自盜的裁罰案,共計高達新台幣4500萬元;其中華南銀行與聯邦銀行各罰1000萬元、台新銀行與匯豐銀行各罰800萬、中國信託銀行400萬、新光銀行300萬、國泰世華銀行200萬元。顧立雄強調,不只罰款,也會追究總行主管人員責任,這次就有3家被檢討。

理財專員挪用客戶款項案例一再發生,顧立雄說,過去大多只有解除行員職務,現在已訂有新的管理辦法,這些規範不是只有針對個別行員、分行的問題,總行也要建立內稽內控並且落實相關規範,若未落實就會追究總行高階主管責任。

顧立雄指出,對於華南銀、聯邦銀、台新銀等3家銀行的行員違規行為期間長達10年以上,予以最高裁罰,但不只罰款,也將責成銀行檢討違規行為所涉業務的總行高階督導主管及分行經理人責任,並視銀行責任檢討情形,列為認可缺失改善的審酌依據。

顧立雄也表示,希望銀行要建立主動督查、吹哨機制,不是等到東窗事發、客戶來檢舉或是被抓到才來作通報,往後也會作為裁罰輕重的審酌依據。(編輯:林孟汝)108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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