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一廠除役環評過關 邁入25年除役階段
2019/5/15 20:18(5/16 08:39 更新)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15日電)核一廠運轉40年,除役計畫在歷經3年審查後,今天終於經環保署環評大會確認後通過,待原能會發布除役許可後,就能進入25年實質除役。
核一廠除役計畫環評是由台電於民國105年1月提出,經環保署於同年5月環評大會審查後,確定進入較嚴謹的第2階段環境影響評估,在歷經3次範疇界定會議後,於去年8月正式進入二階環評審查,並歷經三次初審獲得建議通過結論,今天進入環保署環評大會進行最後確認。
核一廠是台灣第一座進入除役階段的核電廠,其一、二號機運轉執照也分別於去年12月5日及今年7月15日屆滿,根據台電的規劃,除役計畫分為4階段,包含停機過度階段8年、除役拆廠階段12年、最終狀態偵測階段約3年及約2年的土地復原階段,總共25年。
在今天大會中,新北市政府表示,對核一廠除役計畫非常期待,也希望能儘速除役,但除役過程應確保安全,目前觀察除役計畫環評書,工作內容龐大,包含興建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設施、貯存設施、取出單元等,希望台電公司跟原能會能對當地民眾說明清楚這些設施的安全問題,確保除役過程安全,也再次表達最終處置場不應在新北市轄區內的立場。
環保團體也在會中指出,核一廠是台灣首次除役的核電廠,若管控不利應有補救措施等。台電則表示,除役過程中所有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貯存、運送等都會符合主管機關相關法令要求,並接受嚴格監督與管制。
最後,環評委員經約2個小時的討論,決議通過核一廠除役環評,通過環評後,待原能會發布除役許可後,核一廠就進入為期25年的除役階段。
另外,今天環評大會也討論「核能二廠用過核燃料中期貯存計畫第二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此環差案經環評委員審查後也順利通過。(編輯:吳協昌)108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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