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工廠合法化回饋金無共識 經委會保留送協商
(中央社記者廖禹揚台北6日電)農地工廠納管輔導,立法院經委會今天初審通過工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對取得工廠登記者需繳交回饋金多寡未達共識,保留送朝野協商;經濟部表示,會爭取在立院朝野協商前與相關單位開會討論。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逐條審查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第28條之10,規定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者,辦理使用地變更編定前,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繳交回饋金,但未明定回饋金計算方式。
多數委員認為應該在母法中明訂計算方式,或至少明定由子法訂定,但對於回饋金多寡,今天會中無法達成共識,因此保留送朝野協商。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認為,現在是要鼓勵業者做用地變更,但在最後一步前就要交回饋金,先前農委會提出的公告地價現值50%實在太高,應該要讓廠商繳得起,才能趕快進行後續工作,因此提案明訂回饋金為5%。
同黨立委邱議瑩、蘇治芬則都認為回饋金訂定需從長計議,邱議瑩指出,5%回饋金的規定與其他工業區廠商相同,可能引起這些乖乖守法的廠商反彈,應該要稍微提高,希望經濟部在朝野協商時能提出合理數字;蘇治芬則提議考慮以產業別區分。
經濟部政務次長王美花會後受訪表示,回饋金部分正在與農委會討論,農委會也表示會再檢討以公告地價現值50%計算的方式,至於是否要區分產業、各地方來分級制定,王美花說,也要考量是否有不公平的問題,「的確有點兩難」。
王美花說明,初步了解,各地方政府現在做公告地價現值的方式並不一致,「有些很高、有些很低」,這些細項都要與地方政府再溝通,此外也要考量在合理保護農地範圍內,地方政府、農委會需要多少金額才能進行等因素,委員意見也都會納入跨部會討論,希望在立院朝野協商前能進行相關討論。(編輯:林興盟)108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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