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輔法修法 業者盼強力執行農民盼期程縮短
(中央社台北25日綜合報導)攸關農地工廠的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工廠業者今天希望政府強力執行並訂明確規範;農民希望改善環境污染問題,並縮短期程,各縣市政府則祭出輔導方案,輔導農地工廠走上合法道路。
行政立法協調會報討論攸關農地工廠的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行政院發言人Kolas表示,會中達成共識,農地未登記的工廠,修法後3年內要提改善計畫,10年內須取得特定工廠登記。
台中市神岡區葉姓業者表示,業者也不願因農地工廠和污染源劃上等號,但工業用地不足、產業鏈考量等無法遷廠,政府既已提計畫、期程,希望強力執行,並在污染工廠分級上有明確指標,讓業者有法條可循,改善工廠內設備,逐步邁向合法化。
在高雄市仁武區、大社區種番茄的劉姓農民表示,附近多家石化廠商,平常會飄惡臭,有工廠登記還可追查、稽查,最怕違章地下工廠,逸散污染和亂排廢污水影響農作物,贊成納入管理;鄭姓菜農說,改善環境污染問題刻不容緩,修法應縮短期程。
桃園市政府表示,將研議相關配套並檢討現行農地管制措施,配合中央政策訂定相關規定,對業者完成第一階段輔導,改善環境保護、安全設施後,協助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證;第二階段如果牽涉土地變更,將予以相關行政協助,就地輔導業者取得合法經營。
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表示,支持及配合修法,針對未登記工廠,將持續辦理聚興產業園區、豐洲科技工業園區二期及夏田產業園區設置案等開發案,提供未登記工廠合法化的產業用地,優先輔導領有臨時廠登的工廠進駐。
彰化縣政府建設處說,臨時工廠登記輔導期限到民國109年6月,工廠業者考量部分環保及消防改善計畫花費較高,加上只是臨時保護,恐阻礙改善意願,但工輔法修法涉及最後用地變更機制,可能有土地終局合法機會,誘因加強制處罰,可提升業者改善意願。
高雄市政府說,大寮區原有大發工業區用地不夠,業者以租或買附近農地蓋工廠,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去年曾結合農業局針對105年5月20日後在農地無照新增建工廠即報即拆,產生遏阻作用,加上輔導不少農地工廠業者進駐新成立和發產業園區,逐漸降低大寮農地違法工廠數量。
高市府說,接獲檢舉後,都會與相關單位會勘,依法開罰,修法如果通過,市府將配合輔導業者。(編輯:李明宗)108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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