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連假 只要在花蓮工作皆可搭返鄉專車
2019/3/13 18:18(3/13 18:25 更新)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花蓮縣13日電)清明節連續假花蓮縣政府返鄉專車放寬搭乘限制,不僅是身分證U開頭,只要在花蓮工作民眾皆可搭乘,3月25日中午12時開放網路訂票。
花蓮縣政府觀光處表示,每逢清明是民眾返鄉祭祖掃墓及與家人團聚的日子,縣長徐榛蔚特別指示,這次返鄉專車搭乘資格,原需為設籍花蓮縣(或U字開頭)及其配偶、直系血親及其配偶外,增加在花蓮工作者及其配偶、直系血親及其配偶也可訂購搭乘,擴大返鄉專車的服務範圍。
觀光處表示,清明節返鄉專車網路訂票於3月25日中午12時至下午4時止(額滿為候補登記),須經由「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服務網-熱門連結-108清明節網路訂票」訂票,取票時務必出示身分證明文件,依工作地者檢附工作證明文件(親屬關係則須完整戶口名簿)供縣府工作人員審核資格。
觀光處表示,返鄉及返工專車各2列次,總計4列,每列有566個座位;專車座位數有限,雖無法百分之百滿足所有鄉親需求,但必定會盡最大心力為鄉親服務。
觀光處強調,為求專車之公平正義及杜絕訂票後轉贈、轉售之情形,將於乘車證上登載乘車人之姓名及身分證字號,請於乘車時務必攜帶身分證(或健保卡)以備查驗。(編輯:黃世雅)108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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