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防授權法涉及台灣 川普聲明表立場
(中央社記者鄭崇生華盛頓13日專電)白宮今晚特別發表聲明指出,總統川普簽署「2019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NDAA FY2019),包括台灣在內的一些條款涉及外交,是憲法賦予美國總統作為三軍統帥的專屬職權。
白宮晚間在聲明中指出,包括第1257條有關台灣在內的4個附帶條款,目的是在主導美國對外的軍事及外交事務,而川普政府處理這些條款,將符合總統作為三軍統帥、享有憲法賦予的專屬職權,也就是總統是國家處理外交事務的唯一代表,包括有權決定對哪些外國主權國家的相關條款予以承認、接受外國代表及進行美國的外交事務。
白宮去年也採取同樣做法,在川普簽署國防授權法後,對於包括台灣在內的一些涉外條款,特別發表類似聲明。
新一年度NDAA中關於台灣的部分,寫在1257條及1258條。
這意味著,對於第1257條的執行與否,行政部門認為這是總統職權。
第1257條提到要強化台灣軍力戰備,包括美國國防部長經與適當的台灣官員諮商後,須對台灣軍力進行全面評估,尤其是台灣的後備軍力,並在法案生效日後一年內,經與國務卿諮商後,向國會適當委員會提出評估報告。
第1258條則以國會意見(sense of congress)有7點,包括:「台灣關係法」與「六項保證」為美台關係的基石;美國應強化與台灣的防衛與安全合作;美國依「台灣關係法」應經對外軍售、直接商售與產業合作,強力支持台灣獲得防禦性武器,並著重不對稱戰力與水面下作戰能力;美國應確保及時檢討與回應台灣提出的軍購需求,以改善對台軍售的可預測性。
另外,還有國防部長應推動國防部的交流政策,以強化台灣安全,包括推動與台灣進行實戰訓練與軍事演習的機會,及依據「台灣旅行法」推動美台資深國防官員與軍事將領的交流;美國與台灣應擴大人道救助與救災的合作;國防部長應考慮支持派遣一艘美國醫療船訪問台灣,做為年度「太平洋夥伴」任務的一環,以改善災難應變計畫及整備作為,並強化美台合作。
對於第1258條,川普則未在聲明中提出說明。(編輯:陳俊碩)107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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