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府勞工處多人涉貪 處長、副處長收押禁見
2025/3/6 09:15(3/6 10:09 更新)

(中央社記者魯鋼駿新竹縣6日電)新竹地檢署表示,竹縣府勞工處劉姓處長等3人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經搜索及傳喚到案偵訊後,認劉男罪嫌重大,有串證、逃亡之虞,向新竹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其餘均以新台幣10萬交保。
新竹地檢署日前表示,偵辦竹縣府勞工處林姓副處長等人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訊後向新竹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原不予羈押,後經抗告,台灣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發回重審,新竹地院裁定羈押禁見。(編輯:陳仁華)1140306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