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開徵碳稅? 財部委外報告建議給碳費5年觀察期

2025/3/5 19:48(3/5 21:04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財政部日前委外研究分析,近期委外研究報告出爐,根據報告內容,建議先給予碳費5年的觀察期,再配合國家淨零排放政策進行總檢討,調整碳定價政策工具。圖為遠眺高雄林園工業區一景。(中央社檔案照片)
財政部日前委外研究分析,近期委外研究報告出爐,根據報告內容,建議先給予碳費5年的觀察期,再配合國家淨零排放政策進行總檢討,調整碳定價政策工具。圖為遠眺高雄林園工業區一景。(中央社檔案照片)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羅元駿台北5日電)台灣今年起開徵碳費,外界提議應制定碳稅制度接軌碳費。財政部日前委外研究分析,近期委外研究報告出爐,根據報告內容,建議先給予碳費5年的觀察期,再配合國家淨零排放政策進行總檢討,調整碳定價政策工具。

財政部日前委外研究「碳稅接軌碳費併同檢討貨物稅稅制可行性研究」,由台北大學財政暨金融研究中心辦理並提出3方案。

報告指出,第1為維持碳費制度並給予5年觀察期。主要為部分國家採取碳排放交易機制並搭配價格管制政策,但在價格管制政策方面,目前並無國家同時和台灣類似的碳稅與碳費並行案例。

報告進一步指出,方案1建議維持碳費制度,之後再配合整體國家淨零排放政策進行總檢討,評估是否調整碳定價政策工具。

第2為碳稅與碳費並行。報告指出,油氣類將開徵碳稅,並維持原碳費政策,不過應研議廢除對橡膠輪胎、平板玻璃及電器項目等貨物稅,並適度調降車輛類貨物稅稅率。

第3建議為碳稅取代碳費。報告說明,能夠反應能源使用的外部成本,而碳稅收入將統收統支,並依照預算程序建議,部分用於溫室氣體減量、補助及獎勵發展低碳、負排放技術。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最終報告建議,以維持碳費制度,同時給予5年觀察期,未來若擴大碳費徵收對象、產業適用範圍或提高費率,則新增收入可優先撥用於公正轉型,達到雙重紅利效果。

財政部官員則表示,目前無時程表,須視碳費施行情況而定,未來若要課碳稅,會併同檢討貨物稅等相關稅目。(編輯:潘羿菁)1140305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