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遴委會:若無合法理由 拒重啟遴選
2018/4/30 12:52(2019/11/18 11:23 更新)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30日電)教育部27日駁回台大校長遴選結果,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今天表示,遴委會是在合法程序下選出新任校長,除非教育部給合法的理由,否則不會重啟遴選。
台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發言人袁孝維今天受訪表示,台大遴委會於1月5日順利選出校長,1月31日被迫再度開會,並確認管中閔當選結果無疑義;而教育部於4月27日駁回遴選結果,遴委會經過半數委員同意後,於4月28日發聲明,重申無法接受教育部的「駁回」。
袁孝維指出,遴委會聲明已經非常清楚,是在合法程序下選出管中閔為新任校長,遴委會已三度表達意見,除非教育部給合法的理由,否則不會重啟遴選。
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1月5日選出台大教授管中閔為新校長,原預訂2月上任,卻遭質疑擔任企業獨立董事、論文案、赴中國大陸活動等爭議,教育部4月27日正式以有經濟法律上重大利益未迴避的適法疑慮為由,駁回遴選結果。(編輯:孫承武)107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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