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達10分鐘出站 台鐵宣布不實施
2017/12/7 17:12(12/7 17:33 更新)
(中央社記者陳葦庭台北7日電)台鐵日前修正「旅客運送契約」,107年元旦起旅客抵達目的地後,須在抵達後10分鐘出站遭外界批評,台鐵今天表示,考量實施不易,確定不實施。
台鐵日前修正「旅客運送契約」,未來旅客抵達目的地後,須在抵達後10分鐘出站,否則會依照復興號起碼里程票價加收15元,不過,交通部長賀陳旦昨天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接受質詢時坦言「太嚴格」。
對此,台鐵今天發布新聞稿宣布,聽取多方意見反映建議後,考量站場環境不同、尖峰時段出站速度,及員工執行上易與旅客產生爭執等原因,決定不實施。
台鐵補充,為減少到站旅客逗留於月台,進而影響車站秩序及旅客安全,仍請旅客乘車完畢後儘速出站,站務人員仍會對於無故逗留在月台的旅客進行勸導。106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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