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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哲遭判5年 民進黨:完全無法接受

2017/11/28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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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范正祥台北28日電)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遭中國大陸指控「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今天一審宣判,李明哲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民主進步黨表示,強烈不滿和遺憾,「完全無法接受」。

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上午開庭宣判李明哲案一審判決結果。根據法院官方微博,李明哲遭判刑5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

民進黨說,李明哲長期關注中國大陸民主自由發展,與友人分享、交流台灣民主經驗,不應當承受這罪名和結果。民進黨完全無法接受這項判決,呼籲北京當局盡早讓李明哲平安返台。

「民主自由無罪」,民進黨表示,真正民主、自由、法治的國度,不應也不可能有政治思想犯。對李明哲的判決,突顯中國大陸漠視民主與人權等普世價值,傷害國際形象,也傷害台灣人民情感,更拉開兩岸人民距離。

民進黨表示,北京既然表示要尊重台灣的社會制度和生活方式,就須正視台灣人民對民主自由人權等價值的堅定信仰。

民進黨說,中方須確保李明哲身心健康和平安,保障應有法律權益,並讓家屬有權繼續探視李明哲。「相信我政府單位也會盡最大的協助和努力,讓李明哲早日平安返台。」106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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