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傳11日出庭 罪名顛覆國家政權
2017/9/7 21:04(9/7 21:19 更新)
(中央社記者繆宗翰台北7日電)非政府組織(NGO)工作者李明哲案有最新進展。今晚一份疑似中國大陸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告在網路流傳,上頭載明李明哲案將在11日上午開庭。罪名是「顛覆國家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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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張分別是湖南岳陽中級法院公告與法院大廳公告照片今天傍晚開始在網路流傳。
公告上清楚寫著,「本庭定於二0一七年九月十一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第十四審判庭公開審理被告人彭宇華、李明哲顛覆國家政權一案」。公告日期是今天,公告上還蓋有公章,可信度極高。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晚間接受中央社詢問時表示,尚不清楚李明哲妻子李凈瑜是否已經接到中國大陸官方正式通知。但如果消息屬實,李凈瑜將盡可能在11日前抵達。
邱伊翎說,希望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海峽交流基金會能派員陪同,也希望法務部能有檢察官同行,並盼望政府可以確認李凈瑜一行在中國大陸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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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哲3月19日從澳門入境廣東珠海後失聯。中國大陸官方5月26日證實,李明哲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湖南省安全機關依法逮捕。
李明哲失聯172天後,李凈瑜6日說,接到自稱是李明哲委任律師張忠偉電話,對方通知李明哲案將公開審判,要求她立即前往中國大陸。
中國大陸國務院台灣辦公室發言人安峰山隨後證實,李明哲案「近日」將在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但安峰山未提及本案審理是否公開。106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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