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同性婚姻修法 法務部:應先有配套

2016/11/17 09:34(11/17 09:43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17日電)法務部長邱太三今天表示,對於同性婚姻、同性收養等修法問題,法務部是開放的立場,各種方案,都需要有相關的檢視與配套。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會議今天審查民法有關同性婚姻與同性收養等相關修正草案。

法務部長邱太三列席會議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對於同性婚姻與同性收養,法務部是開放的立場,針對各種方案,都需要有檢視與配套。

他說,法務部過去希望循序漸進,先針對伴侶法草案來處理,現在有不同主張,因此先積極做資料蒐集與問題研擬。

法務部在書面報告指出,民法涉及性別的用語不宜全面移除,現行民法規定中,也還有不適用於同性婚姻或是有待深入討論的地方。

法務部指出,經檢視現行法律,採用「夫妻」、「父母」、「祖父母」等用語者,有多達112種法律、涉及條文計356條。

法務部認為,任何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採取何種可能的修法方式予以保障,法務部均尊重,但就相關鄉法影響,應先予配套準備,以期完善、避免衝擊。1051117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