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啟動脫歐需國會准 英政府將上訴
(中央社倫敦3日綜合外電報導)英國高等法院今天裁定,英國政府必須經過國會表決通過,才能啟動脫離歐洲聯盟(EU)的程序。英國政府表示,將提起上訴。
英國首相梅伊(Teresa May)辦公室聲明表示,「我們將對本判決提起上訴」。「國家已依議會法批准的公投中,投票表決脫離歐盟。」
高等法院3名資深法官今天裁定,首相梅伊無權動用行政權,啟動里斯本條約50條。一旦啟動里斯本條約50條,必須於2年內完成協商脫離歐盟。
英國國際貿易大臣法克斯(Liam Fox)說,「政府對法院裁決感到失望。英國在國會批准的公投中決定脫離歐盟,政府決心尊重公投結果」。
他說:「這項裁決帶出重要且複雜的法律問題,我們決定如何啟動程序前審慎思量,是正確的作法。」
這起震撼性判決恐造成英國脫歐時程延宕。
英國首相梅伊曾表示,她計畫於明年3月底啟動脫歐談判磋商,並指控將本案告上法院者意在阻撓脫歐時程。1051103
英脫歐需國會同意 梅伊將與歐盟通電話
(中央社記者江今葉布魯塞爾3日專電)英國高等法院裁定,英國政府必須經過國會通過,才能啟動脫歐程序。對此歐盟不願回應,僅表示這是英國內政事務,但透露英國首相梅伊明天將與歐盟執委會主席榮科通電話。
英國高等法院今天裁定,首相(Theresa May)無權動用行政權啟動里斯本條約第50條,政府必須經過國會表決通過,才能啟動脫歐程序,梅伊辦公室發表聲明表示,國家已依議會法批准的公投中,投票表決脫離歐盟,將對這項判決提起上訴。
歐盟執委會發言人向歐盟觀察家(EU observer)簡短表示,這項判決是英國的內部法律與憲政程序。不過他也透露,梅伊已經要求明天和榮科(Jean-Claude Juncker)通電話,進一步討論。10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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