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對立委再次舉行記者會之嚴正聲明
中央社指出,對於廉政署已立案調查行銷獎金,至表歡迎,並盼早日查明真相,揭穿栽贓抹黑,以使該社之新聞專業與媒體自主,不受任何干擾與侵害。
中央社強調,有關聘任業務副總監一事,係為開拓民間媒體業務,增加營收,該員屬一般員工,來社前任職皆在處理中,無涉利益衝突,將依規定辦理申報。
中央社表示,對於外界如有斷章取義、栽贓抹黑,損害該社名譽與權益等情事,必將循一切途徑因應,包括依法追訴。若涉個人部分,也由當事人依法提告,捍衛其權益。
中央社嚴正聲明如下:
一、本社對法務部廉政署已立案調查行銷獎金(誤為佣金)爭議情事,至表歡迎,並盼早日查明真相,揭穿栽贓抹黑,以使本社之新聞專業與媒體自主,不受任何干擾與侵害。
二、本社營運一向符合法令規範,收支流向都有帳目可供稽查,有關個人或部門獎金的分配,俱按規定辦理,且已運作多年,並無相互瓜分情事。至於立委指稱獎金差額流向行政人員並私設帳戶等情事,完全子虛烏有,行政人員僅負責記帳管理,金額與收支非常清楚,沒有所謂私設個人帳戶情事,何來安危有虞?根本是構陷誤導!
三、本社業務過往多以政府機關為主,惟收入有限,民國104年下半年為增加營收,拓展民間業者之業務。幾經尋覓適當人選,民國105年3月延攬在民間媒體服務的虞煥榮擔任業務副總監。
虞員來社服務前,即擔任聚新(誤為巨星)傳媒、尊品兩公司董事長,以及放心購公司監察人。其中,尊品已停業多年,不曾復業;聚新民國105年1月起停止營運,正在辦理停業中;放心購投資20%,掛名監察人,不負責實際營運。這3家公司,都與本社沒有業務往來,未涉利益衝突。
按照本社員工兼職、兼課及在職進修管理要點的規定,每年10月辦理登記調查,虞員將依規定辦理。對於外界不實指控,虞員將依法追訴,捍衛其名譽。
四、本社陳董事長出書,由其自負所有費用,有關立委指稱陳董事長之臉書內容轉貼本社訊息平台的說法,與事實不符。
文化部為本社訊息平台客戶,對於立委指稱本社有佣金爭議,將成立專案小組調查一事,刊載於訊息平台中,負責相關業務單位基於新聞平衡報導原則,將本社聲明併同採用,以供各界明鑑。
五、近8年來,受到新媒體衝擊,本社營運日趨艱困,加以勞退儲備龐大,財務負荷至為沉重。本社從上到下全力拓展營運,以期安度難關,再創新局。本社業務單位參照民營媒體的做法,請非事業部門從旁協助,尋求開展各項業務,實際工作由業務單位負責,所謂要求記者拉廣告的說法,不知從何而來?請勿魚目混珠!
本社網站廣告分為框型廣告與專題廣告,由客戶付費選擇刊載。其中,專題廣告係業務單位配合客戶的需求,透過文字、圖片與影音報導的方式,將業者希望行銷的重點凸顯出來,包括經營理念、產製物品及購買資訊等,凡此都由業務單位處理,並在網站相關版面、欄目呈現,新聞單位未曾發出新聞社稿,以示廣告與新聞之區別,何來業配文之說法?豈容混淆視聽!
六、本社認為司法權為辨別是非、論斷黑白之準繩,絕不會假借所謂營運爭議,扼殺新聞專業與媒體自主,相信廉政署一定會秉公調查,釐清曲直,還我公道。
對於外界指正,本社虛心領受,惟若有斷章取義、栽贓抹黑,損害名譽與權益等情事,本社已蒐集資料,必將依法追究,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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