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浪費60億噸水資源 監院糾正政院
2016/8/5 15:15(8/5 17:24 更新)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5日電)去年全台發生缺水危機,監察院調查發現,全台漏水率超過16%,每年浪費水資源達60億噸,且經濟部推動「節約用水優惠措施」卻造成售水量不減反增,今天通過糾正行政院及經濟部。
監察院糾正案文指出,台灣自來水公司管線已有80%以上逾使用年限,去年漏水率超過16%,與日本東京的3%比較,明顯過高,自來水每年漏水達10億噸,等同2.5座石門水庫蓄水量,加上每年農業用水於輸送過程中漏失約50億噸,合計每年流失60億噸珍貴水資源。
監察院指出,自來水事業無足夠資金汰換管線,歸因於低水價政策,民國103年國人水費支出占總消費支出僅0.43%,低於世界衛生組織(WHO)認定2%至4%的合理範圍;不合理的水價,受益者是用水大戶,造成社會不公平。
監察院說,經濟部未依自來水法授權訂定水費折扣辦法,即貿然實施「節約用水優惠措施」,因水價過於低廉,民國99年台水公司與金門水廠售水量不減反增,而台北自來水事業處售水量雖有下降,但節水1度必須付出新台幣49.76元,遠超出同期平均水價(8.19元/度)的6倍,節水代價高昂,顯不符合經濟效益。
監察院指出,台水公司水價最低(10度以下)費率7元/度,最高(51度以上)費率11.5元/度,高低差比不到0.7倍,分段費率價差不明顯,難以價制量。
監察院說,日本東京最高與最低級距費率相差18.36倍,中國大陸上海相差8.59倍,南韓首爾相差4.16倍,凸顯台水公司水價高低費率不公。10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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