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企銀行員挪用客戶資金9年 重罰400萬
2016/3/24 18:28(3/24 18:51 更新)
(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24日電)公股行庫又出包。繼兆豐銀行假美鈔、華南銀行房貸超貸後,台灣中小企業銀行爆出行員違規冒貸及挪用客戶款項期間長達9年、金額超過新台幣2000萬元,遭金管會重罰400萬元。
銀行局副局長呂蕙容表示,台企銀去年3月因辦理客戶轉期徵信時,客戶發現自己並未動撥貸款、詢問銀行為何要做轉期,台企銀才發現行員動用客戶資金等情事。
呂蕙容說,台企銀該名郭姓行員於95年3月至104年3月間,違規冒貸及挪用客戶款項6戶,違法情事涉及存、放款業務部門,核有辦理大額通貨交易疏於確認客戶身分、內部控制制度未臻完備及未落實執行、內部自行查核未確實執行等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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