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70年成效斐然 內部不乏爭議
(中央社紐約24日綜合外電報導)聯合國今天慶祝成立70週年,這70年來,聯合國致力維和、對抗暖化、遏阻核武,轄下多個組織與人員獲頒諾貝爾獎,但包括組織改革、已開發和開發中成員分歧等,內部不乏爭議。
●成效:
1.世界人權宣言(1948)
1948年,聯合國大會根據聯合國憲章通過「世界人權宣言」,作為捍衛全世界人類權益的路線圖。
2.首度派遣維和部隊(1956)
聯合國憲章雖未明確提及動用國際武力斡旋戰事這方面,但1956年以來,維和工作始終是聯合國其中一項重要任務。1956年11月,聯合國大會為解決蘇伊士運河危機,首度召開緊急特別會議,英法迫於美國壓力同意停火,結束對埃及短暫的軍事行動之後,「聯合國緊急部隊」(UNEF)被派往當地,監督英法與以色列部隊撤出埃及事宜。
3.成立世界糧食計畫署(1956)
1960年,時任美國總統的艾森豪對聯合國大會提議,成立透過聯合國體制提供糧援的計畫,隔年聯合國大會同意成立「世界糧食計劃署」(WFP)。
世界糧食計畫署雖以3年期實驗為基礎成立,但成立後立即展開運作,1962年緊急提供伊朗大地震與泰國風災災民、阿爾及利亞約500萬難民糧食。
截至2014年為止,該署每年提供約9000萬人食物,其中包括5800萬名孩童。
4.聯合國兒童基金會贏得諾貝爾和平獎(1965)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CEF)的成立可溯至1946年,當時歐洲遭戰亂蹂躪,提供兒童糧食、衣物與健康照護的需求益發迫切。1953年,此基金會成為聯合國常設組織,1959年,聯合國大會通過兒童權利宣言,是全球第一個針對兒童權利基本原則的國際共識。1965年,該基金會獲頒諾貝爾和平獎。
5. 通過禁止核子擴散條約(1965)
聯合國1946年1月通過著重和平使用核能,終結大規模毀滅性武器的決議案,1968年6月通過禁止核子擴散條約。雖然這項條約終究無法遏阻核擴散,但代表武器控制倡議的一大成功,也創下此項議題的國際合作先例。
6. 國際婦女年(1975)
聯合國憲章內原有支持女性權利的章節。第一條規定:「促進國際合作…不分種族、性別、語言或宗教,提倡並鼓勵尊重人權與根本自由。」聯合國大會將1975年定為國際婦女年,並在墨西哥市籌辦首屆世界婦女大會。
2010年以來,「聯合國婦女組織」(UN Women, 全名為「聯合國性別平等暨女性賦權組織」U.N. Entity for Gender Equality and the Empowerment of Women)持續支持女性權利,著重終結女性受暴。
7.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公布第一批世界遺產名錄(1978)
1978年,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UNESCO)首度公布世界遺產名單。現在教科文組織保護全球近1000個遺址。
8. 京都議定書(1997)
41國外加歐洲聯盟(EU)簽署的京都議定書,承諾減少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量。
此議定書被譽為歷來最重要的環境條約,但因中國大陸、印度與美國等3大碳排放國並未參與,效果大打折扣。2012年,簽署國同意將條約效期延長至2020年,並承諾訂定新氣候變遷條約,要求所有製造溫室氣體的國家限制並降低排放量,非京都議定書簽署國也在規範範圍內。
9.對抗愛滋
1996年以來,聯合國透過「聯合國愛滋防治計畫」(UNAIDS)致力對抗愛滋病,以及造成愛滋的HIV病毒防治工作。
10.第一個聯合國緊急衛生任務小組(2014)
為對抗肆虐西非的伊波拉病毒,聯合國2014年9月成立「聯合國伊波拉緊急應變任務小組」(UNMEER),對幾內亞、賴比瑞亞、獅子山等疫區提供資金後勤與人力資源援助。2015年7月任務小組結束,將伊波拉因應工作移交世界衛生組織(WHO)。
●批評:
聯合國常被批評官僚作風、效率不彰,成立以來持續有改革聲音,但各方鮮少達成共識。一些人希望聯合國更積極參與世界事務,卻也有人希望聯合國的角色減少到僅限人權工作。許多人呼籲增加聯合國安理會成員,修改秘書長選舉辦法等。
但聯合國最難化解的分歧,或許還在「南北分歧」方面,也就是較富裕的北部國家和開發中南部國家之間分歧難解。南部國家希望聯合國大會擁有更多權力,北方國家卻希望聯合國在經濟採取自由放任的態度,專注對付恐怖主義等跨國威脅上。 (譯者:中央社鄭詩韻)10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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