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遭疑圖利遠雄 李述德發4點聲明
2015/4/16 18:01(4/16 18:18 更新)
(中央社台北16日電)前台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今天說,若非工程會連續三度發文撤銷台北市政府決議,大巨蛋後來不會由遠雄繼續興建,顯然台北市政府當時絕無圖利遠雄企圖。
台北市政府今天提出大巨蛋案安全體檢報告,提出五大問題及兩個替選方案。對於外界質疑大巨蛋案,時任台北市政府財政局長的台灣證券交易所董事長李述德下午以個人名義發表四點聲明。
李述德聲明指出,總統馬英九任職台北市長期間,所有推動大巨蛋作業,皆係依照政府規定的相關公開程序及原則辦理,並無所謂秘密協商情事。
此外,李述德也強調,有關權利金、租金、安全及營運之規定等,皆為當時公告招標條件,並無秘密可言。
他指出,台北市政府本於民國94年9月5日通知遠雄該案流標,廢止與遠雄合作。但遠雄分別於民國94年8月23日與10月5日,以及95年3月2日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提出申訴,工程會復於民國94年12月2日(促字第0940005號、促字第0940006號)與95年4月21日(促字第0950001號),連續三度發文撤銷台北市政府決議。
李述德說,若非工程會一再撤銷北市府流標決定,大巨蛋後來不會由遠雄繼續興建,顯然北市府當時絕無圖利遠雄的企圖。
最後,李述德也在聲明中強調,「本人從事公職以來,一向依法行政,如有檢調調查,本人一定全力配合」。
此外,根據瞭解,當時是民進黨執政,中央要求撤銷,北市府也只能接受。10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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